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趙虹學會了馬來語,她等待著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在馬來西亞,她這類人有另一個稱呼——“毒驢”。
2018年3月26日,北青深一度報道了多名中國女性,在幫外籍人士攜帶服裝樣品進入馬來西亞時,被查出行李內藏有毒品而被捕入獄的消息。(《馬來西亞監獄里的中國“女毒販”》)這其中,也包括正在等待判決的趙虹。
報道刊發后,經多方努力,深一度記者終于進入馬來西亞當地監獄,與趙虹進行了直接對話,并旁聽了對她的庭審。同時,也與促成趙虹攜帶“樣品”的介紹人倩姐進行了聯系,以期進一步厘清中國“女毒販”案件背后的種種疑點。
推遲的庭審
6月1日,9點15分,距離吉隆坡車程半小時的莎亞南法院,四川姑娘趙虹的運毒案即將開庭。
因為法院和監獄在押送嫌犯的通知上出現了失誤,這比原定的開庭日期推遲了一天。也導致除去律師拿蘭星之外,另一名辯護人馮吉詳未能及時到庭,只能由副手趙子珊律師代為出庭。
擺在趙虹面前有兩條選擇:要么在一名主要律師缺席的情況下開庭,要么要求延遲開庭。
趙虹猶豫了。這或許是她離自由最近的時刻。2015年8月,趙虹經朋友“倩姐”介紹,認識了外籍男性網友love,并幫他帶衣服樣品來到馬來西亞。飛機落地后,海關人員從她攜帶的行李中,搜出了三公斤多冰毒。自此,她被關押在吉隆坡附近的加影監獄,等待審判的到來。
馬來西亞對于旁聽庭審的要求并不嚴苛,6月1日當天,無需申請或登記,深一度記者便進入了法庭旁聽。在旁聽席上,甚至有機會跟趙虹聊上幾句。
這是趙虹第四次過堂,習慣了流程之后,對于開庭,她顯得并不緊張。一看見記者進去,趙虹主動打了招呼。她從被銬著的手上摘下來一個紅藍塑料絲編的指環塞給記者,“這是給你的。”
“如果這次你被判無罪,回國后會去見倩姐嗎?”深一度記者問。
趙虹眼神閃爍,努力控制著情緒,停頓了一下才回答:“之前,倩姐有來馬來西亞給我作證,但那次她沒有來看我。我想她大概沒想好要怎么面對我,所以我不想去逼她。等她想好怎么面對我時,她自然會見我的。”
倩姐
趙虹所說的倩姐,就是當時介紹她和外籍網友love認識的老鄉梁小倩(化名)。5月24日,深一度記者在上海見到了梁小倩,她補充了趙虹與love相識的前因后果。
趙虹與梁小倩相識于一場校友會活動,但并非經常聯系的朋友,“認識兩三年可能就見過幾次,但每次見面都聊得比較多。”梁小倩說。
2015年,趙虹跟梁小倩聯系,提出借錢付房租,但梁小倩沒借給她,而是告訴她一個幫人捎貨的兼職,并把她介紹給了網友love。一個多禮拜之后,趙虹就答應了love,幫他帶衣服樣品去馬來西亞。
多年之前,梁小倩也曾幫love帶過貨,目的地同樣是馬來西亞。
第一次帶貨,梁小倩記得清楚,是那種能裝一二十公斤的大箱子,里面裝滿了衣服、鞋子和包。love安排了一個廣州女老板幫她辦簽證,love本人則在吉隆坡接機。
之后梁小倩又幫忙帶了兩次貨,但接待人員都不是love。據她說,每次去都有安排好的酒店,除去負擔機票食宿外,love還會再給她三四千元報酬。
當趙虹借錢時,梁小倩便想起了這份差事,當時她很久沒給love跑過腿了,便把趙虹介紹了過去。
事實上,梁小倩也曾疑惑,那些衣服,一二十公斤也未必值幾千塊,為什么要“人肉”帶過去?但對方說,就這么一點貨,走物流要報稅,還不如讓人帶過去便宜。
梁小倩回憶,趙虹從上海出發“帶貨”后,某個深夜,她都已經入睡了,突然接到趙虹電話,“支支吾吾的,就問帶這個東西到底靠不靠譜。”她迷迷糊糊地問趙虹到底發生了什么事,趙虹也沒說清楚,就掛了電話。
“如果我知道是毒品,一定不會去帶的,對不對?難道我帶了三次毒品都沒被檢查出來?我的命就這么好?”梁小倩反問道。
安檢儀上的“黑影”
5月28日,利用探視的機會,深一度記者在加影監獄見到了趙虹。
趙虹很瘦,但精神尚好,言語邏輯分明。對于深夜給梁小倩打電話這個細節,她自稱已不記得了,“她說打過電話,那就是打過吧。”
探視過程中,趙虹還向深一度記者進一步回憶了這一趟最終讓她身陷囹圄的“帶貨”之旅。
那趟改變她人生的旅行其實并不順利,從上海去廣州時,飛機延誤了很久,一度令她想推辭掉這份差事,直到晚上她才到達廣州。
“后來想,來都來了,就做完得了。”第二天,她跟在廣州接洽的外籍人士一起來到商店。在第一家店鋪買了一個全新的行李箱,然后又走了三家店鋪,分別拿了用黑色塑料袋裝起來的貨物。
所謂貨物,就是山寨YSL牌女包,以及鞋子和女士內衣。趙虹回憶,每到一家店鋪,外籍人士好像都和店主認識,沒什么寒暄,直接拿貨,她在一旁目睹了買貨的全過程,并看著對方打包。對方還告訴她,這些是樣品,如果丟了,后面大批量訂單就會受影響,所以必須找人直接帶到馬來西亞去。
這聽上去似乎并沒有什么不妥。趙虹拎著這個箱子,從廣州出發,經停香港,抵達吉隆坡。下飛機后,她去了趟洗手間,出來還沒來得及去傳送帶取行李,就被海關工作人員攔下了。
“他們問我,這是不是我的箱子,我說是。他們就把箱子從安檢過了一遍,我在屏幕上看到了有黑色的東西,他們問我,這是什么?我說我不知道,我還反問他們,這是什么?”趙虹描述道。
海關人員把她帶到辦公室開箱檢查,翻了半天也沒翻出什么東西,又重新裝箱過安檢機,黑色陰影再次出現在屏幕上。
臨近天亮時,專業緝毒人員來了,一番搜查之后,他們將目光鎖定在那些山寨YSL包上。用刀片沿著縫合線割開,黑色塑料袋掉出來,包裹著被壓得平平整整的晶狀顆粒物。
趙虹聯系梁小倩未果后,拜托朋友先找了一個當地律師查理,查理告訴她,兩百萬馬幣,可以讓她免于牢獄。
“我一聽就絕望了,我們家不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錢來。”趙虹說。查理催了幾次,見她沒有拿錢的意思,便宣稱不再負責這件事。
她一開始還瞞著父母,直到2015年9月,得知實情的父親和叔叔才趕來馬來西亞,在中國大使館的推薦下,找到了當地華人律師馮吉詳來代理案件,后來又增加了一名律師拿蘭星。
馮吉詳的助手趙子珊律師告訴深一度記者,在接手趙虹的案子后,他們就反復勸說梁小倩,希望她能來馬來西亞為趙虹作證。后來,梁小倩通過律師轉告趙虹的父親,要趙虹父親出五千塊旅費,她才肯去。
“她通過律師跟我說要五千,我們家很窮,希望能一方負擔一半。但她不同意,還說再逼她,她就去國外。”趙虹父親說,最后,他還是給梁小倩賬戶里打了五千塊。
“在不了解馬來西亞法律之前,我肯定有一點擔憂,換誰都會有一點擔憂。”梁小倩如此解釋,她強調自己問心無愧,后來,她去馬來西亞作證,差旅費有結余,她又退還給趙虹父親600塊。
梁小倩還稱,事發后,她還聯系過love,勸說他為趙虹作證,但沒能成功。那是她最后一次跟love聯系,看love無意施救,便刪除掉了他的好友。
深一度首篇報道發出后,記者發現,love的QQ昵稱改為了“Desmond”,但留言板上網友對他的指控還一直存在。
“毒驢”
曾有個重要的提示在趙虹的身邊閃現,但她忽略了。
在知情人向記者出示的一份證據中顯示,love曾讓趙虹跟一名賣電話卡的人士聯系,對方隱晦地點出了“他可能是個毒販”,趙虹猶豫了,她給梁小倩發信息,詢問這個跑腿的活兒到底靠不靠譜。
梁小倩告訴她,自己也帶過三次。這給她吃了一劑定心丸。
“她太聰明了,很難相信這么聰明的女孩會被人騙。”數名與該案有接觸的人對記者說。趙虹去過美國,也在外企工作過,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不少人覺得,“想騙過她很難。”
“我本來有點猶豫,但梁小倩說沒問題,我肯定就相信她了,沒想那么多。”開庭前,趙虹解釋道。
趙虹承認,那時她的經濟并不寬裕,她剛辭職創業,和朋友創辦了一個禮儀培訓的項目,負責培訓“形象管理”的個人服務。計劃書寫好了,還沒開始盈利,就到了該交房租的時候。
但她不想再跟父母要錢。“那時候我就想,掙幾千塊錢付一下月房租,然后就可以安心創業了。”
一直以來,她都是父母的驕傲。大學畢業后,趙虹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主要負責北京、天津和河北的業務。父親還記得,有一段時間,他和趙母在天津打工,趙虹正在北京出差,還專門來了一趟天津,就為了跟父母呆上兩三個小時。
“我如果出去,先要跟爸爸媽媽說,對不起他們。”開庭前,趙虹跟記者說。她性格開朗,但一提到父母,神情就黯淡了下去。“本來以為我畢業了就能掙錢了,沒想到還是給他們添負擔。”
誘使他人“帶毒”的犯罪形式在馬來西亞并不少見,在吉隆坡街頭,跟出租車司機隨意聊天,提到“毒品”這個詞,司機就會提醒你,不要幫別人拿行李。拿蘭星律師代理過六七件同類型案件,另一位律師馮吉詳,趙虹是他代理的此類案件的第五位中國女性。
拿蘭星告訴深一度記者,這樣的人被稱作“毒驢”。一般來講,毒販尋找“毒驢”,都會從女性下手,但印度裔“毒驢”則多為男性。
馮吉詳則稱,2014年中國四川籍姑娘彭某因同類型犯罪被起訴。此前,雖然此類型犯罪在其他國籍人中屢有發生,但在中國人群體中還是第一起。
馮吉詳代理了這個案子。“那個姑娘有人證。”馮吉詳介紹道,“由于這是第一起中國籍犯罪,法官相信了彭某,她被無罪釋放。但此類案件接二連三出現,就再沒有輕松被判無罪的情況了。”
作為辯護律師,除了第一起無罪釋放和最近的趙虹案件,馮吉詳經手的其他幾件案件都從馬來西亞法律中的39B改為了39A(2),即運毒改為持有毒品,刑罰也由死刑改為有期徒刑并接受鞭刑。
“如果罪犯是女性,可以免除鞭刑。”趙子珊說。
但這個方案在趙虹這里未能實現。檢控官不同意,趙虹也不愿接受這個選擇,而是要求做無罪辯護。“如果我承認了,這就是我人生的污點。”她說。
出于這點考慮,馮吉詳勸趙虹不要著急。馬來西亞大選之后,廢除死刑的呼聲越來越高,如果趙虹的案子在廢除死刑之后再進行審理,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即使一審被判無罪,想要回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加影監獄里,另一名中國姑娘兩次被判無罪,但剛走下法庭,就被移民局以簽證過期為由繼續扣留,緊接著,檢控官再次提出了對毒品案的起訴。
異國鐵窗
開庭前六天,馮吉詳的律所接到加影監獄發來的一份對趙虹的投訴書。投訴書稱,趙虹在監獄里違反管理規定,監獄方希望律師能夠勸說她服從管理。
“這對她量刑非常不利。”馮吉詳有點生氣。他執業28年,這樣的事還是頭一遭。
6月1號開庭前,趙虹向趙子珊律師說明了投訴書的緣由。
在加影監獄,被起訴至高級法院的外國人被集中關押在一層。八人合用9平米左右的房間,沒有床,獄友們都鋪一層塑料泡沫板,睡在地上。
“平時早上起來,看守人員會要求本國罪犯把塑料泡沫板拿出去,外國人以前是不用的,但現在要求我們也拿出去。”趙虹解釋道。
和國內監獄不同,在加影監獄并非所有的在押犯人會被要求外出做工,趙虹和她的獄友整天呆在九平米的房間里,或坐或臥,生活只剩看書、聊天或無所事事。
“長期在地上躺著,有塑料泡沫板對風濕會好一點。”趙虹稱,此事并非她一人抗議,很多獄友都向各自的大使館探望人員抱怨了撤走塑料泡沫的事情,大家的律師都收到投訴信。
6月1日庭審那天,趙虹抬頭央求趙子珊,稍等一會兒,“我難得出來,再在這里待一會兒。”
趙虹告訴記者,在監獄里,她們每個月只有一次去小花園放風的機會,但這要取決于看守人員的心情,有時候三四個月也出去不了一次。
在換到高庭牢房之前,條件更加惡劣。趙虹曾經的獄友秦雪(化名)告訴深一度記者,2月份,她曾因吸食搖頭丸被捕,后因簽證過期,被判刑三周,短暫和趙虹關在同一間牢房里。“三十來個人睡在地上,螞蟻、蟑螂從身上爬過,白天就坐著,什么事都不做。”
進去第一天,秦雪什么都吃不下。秦雪不懂馬來語,時常被欺負。拖鞋被人穿走,她就得挨管教人員的罵。“那些人看你不會講馬來話,還會搶你的吃的。”
那時趙虹剛經歷一次過堂,被暫時收監在大牢房里。牢房睡覺分兩邊,“一邊二十來人,一邊七八個人。”趙虹在七八個人那一邊。她看了一眼剛進去的秦雪,招呼她睡在稍微寬裕的一邊。
在監獄里,上佛教課是趙虹為數不多的寄托。她信了佛,開始吃齋,把飯菜里的肉都讓給了秦雪。
“她算很堅強的了,要是我呆那么久,肯定堅持不下來。”秦雪說。在監獄里,趙虹努力對抗著無所事事的消磨,她學習、拜佛,也跟人聊天,還唱歌。
三周后,秦雪從監獄里出來,跟趙虹的父親取得了聯系:“她在這邊的事情我負責了。”
根據規定,秦雪出獄半年之內不能再回到監獄,她就找人每周去探監趙虹。書是唯一可以從監獄外遞進去的東西,趙虹經常讓她送小說進去。秦雪提過幾次想要給趙虹買貴一點的“監獄套餐”,趙虹拒絕了。
等待庭上發言
根據馬來西亞的審判程序,先是由控方舉證,之后是辯方律師進行質詢和反駁。當所有的控方證人過完堂,法官會憑現有證據對案件作出裁決:如果證據成立,必須讓嫌疑人出庭進行解釋。
6月1日,到場的拿蘭星和趙子珊商量后決定,先讓控方過完最后兩個證人,具體律師質詢則延期到7月。
上午十點,控方最后兩名證人坐在了證人席上,旁邊還放著趙虹入關時的箱子。被發現藏有毒品的,則是十五個長約30厘米、寬約20厘米的手包,商標都還沒有摘掉——對于趙虹來講,這是個微弱的優勢。馮吉詳和拿蘭星均指出,對于她的辯護策略,只能從當事人不知情這點下手。
控方的其中一位證人是機場執法辦公室的官員,他在回答法官提問時表示,是在早上5、6點鐘從趙虹的行李里搜到了毒品,當時在場的還有五名屬下。
在法官要求下,這名證人當場指認了趙虹所攜帶的山寨YSL手包。他表示,在每一個包的夾層中,都搜出了晶狀毒品。
最后,檢控官向法院呈上趙虹來馬來西亞時乘坐的機票、控方與趙虹在國內經過的機場以及航空公司的書信往來。并提交了新的證據——趙虹與love、梁小倩的聊天記錄。
庭審結束后,趙虹順從地讓警官給自己戴上手銬。她有一點擔憂,控方稱,打開她和love的聊天記錄,只剩下一聲打招呼似的“Hi”。
但趙虹暫時還沒有得到辯解的機會。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她已經學會了馬來語,但也許要等到之后的庭審中,她才能有機會為自己的命運發言。(原標題:《中國“運毒女”馬來西亞受審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