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18時許,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嘉禾派出所接群眾報警:市城區遂州北路一店面內有人虐待小孩。嘉禾派出所立即出警,在店面門口發現一男孩腳上綁有塑料膠帶,經對男孩身體進行檢查,體表未發現有傷痕。
經查:男孩叫陳某文(9歲,遂寧某小學學生),6月8日,陳某文因學習成績不理想,被其親生父親陳某亭(31歲,四川南充人)用塑料膠帶捆綁后倒吊作為懲戒,后被旁人勸阻并解下。2017年6月,陳某亭的妻子李某(30歲,湖南人)與陳某亭發生爭吵后離家外出,民警通過多方努力,反復聯系,始終無法聯系上李某及其親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因未聯系上李某及其親屬,加之陳某文本人、陳某文姑父、陳某文奶奶等近親屬均希望不對陳某亭進行處罰,且陳某亭未對孩子造成身體傷害,民警對陳某亭進行了訓誡和教育,要求其用正確的方式方法培養教育孩子。
公安機關同時將該情況向轄區街道辦、婦聯和團委進行了通報。
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18年6月9日
(原標題:警情通報)
經查:男孩叫陳某文(9歲,遂寧某小學學生),6月8日,陳某文因學習成績不理想,被其親生父親陳某亭(31歲,四川南充人)用塑料膠帶捆綁后倒吊作為懲戒,后被旁人勸阻并解下。2017年6月,陳某亭的妻子李某(30歲,湖南人)與陳某亭發生爭吵后離家外出,民警通過多方努力,反復聯系,始終無法聯系上李某及其親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因未聯系上李某及其親屬,加之陳某文本人、陳某文姑父、陳某文奶奶等近親屬均希望不對陳某亭進行處罰,且陳某亭未對孩子造成身體傷害,民警對陳某亭進行了訓誡和教育,要求其用正確的方式方法培養教育孩子。
公安機關同時將該情況向轄區街道辦、婦聯和團委進行了通報。
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18年6月9日
(原標題:警情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