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姥姥”遇上“外婆”(行與思)

近日,上海小學語文教科書《打碗碗花》一文中,“外婆”全部改成了“姥姥”,引發輿論熱議。上海市教委日前表示,將該文中“姥姥”一詞恢復為原文的“外婆”一詞,同時依法保障作者權益。
“劉外婆進大觀園”“姥姥的澎湖灣”……知道是一個意思,但聽起來別扭。因為“劉姥姥”和“外婆的澎湖灣”等詞匯或作品人們已經耳熟能詳了。更重要的是,“外婆”和“姥姥”,如今在交流與溝通中已無任何障礙,即便小學生當時弄不清楚,也會在日后的成長中逐漸明白其稱謂的統一。
我國地域遼闊,漢語與少數民族語言的方言眾多。因此,200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漢語普通話為國家通用語言。關于“外婆”和“姥姥”之爭,根據有關專家考據,兩者最初可能都來自方言,但它們早就進入漢語普通話詞匯系統,變成了通用語言,并且不以地域為界,在全國范圍內廣泛使用。
在語言發展演變中,普通話不斷吸收方言的有用成分,反過來,方言對普通話也有影響。而方言一旦進入普通話系統,就變成了普通話的一員,不宜再視其為方言。知曉語言的規矩,明了語言的豐富多彩,情感上不產生隔閡,不但為課文本身的內涵加了分,也讓大眾從語言規范上得到更廣泛的認可。
我們推廣普通話,是為了消除方言之間的隔閡,而不是禁止和消滅方言。希望讓“姥姥”與“外婆”握手擁抱,使普通話的推廣運用更科學、更符合時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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