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滴滴司機綁架女乘客索要30萬,事后發短信道歉
自己“滴滴出行”順風車司機的身份,綁架一名女乘客索要30 萬元。6 月29 日,常州溧陽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馬某因犯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 年。
馬某是江蘇宿遷人,今年大年初六,在老家和妻子鬧矛盾后,心情糟糕的他便開車來到溧陽。未曾想第二天就無意將他人的車輛剮蹭,賠了身上所剩不多的幾百元。
而此前,馬某因賭博還欠下了一筆巨額借款,大過年的,想到自己的處境,馬某覺得很狼狽。于是他想趁春節這幾天在溧陽搞點錢回家。去年馬某注冊成為"滴滴出行"順風車司機,想到這個身份,馬某心生一計,預謀通過滴滴順風車綁架乘客索要錢財。
當天中午,馬某在滴滴打車軟件上搶到了女乘客王某(化姓)從溧陽回常州的訂單,接單后,他提前按照乘車路線勘察線路并尋找作案地點。
當晚8 點左右,馬某在溧陽市一小區車庫門前接到王某,王某是一名年輕女孩。馬某隨即將王某帶至預先踩點的溧陽市另一小區東側車庫內,利用車內的白色布條對其雙手、雙腳進行捆綁,并用言語進行威脅、恐嚇,讓王某聯系家人索要30 萬元。
王某非常害怕,于是求助了姐姐姐夫,告知被綁架的境遇。但姐姐姐夫也實在拿不出這么多錢,馬某索要錢財沒有成功。于是他將王某帶到某省道告示牌處放下,后駕車逃逸。
王某回憶起當時的一幕,至今難掩驚恐情緒,她直言,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搭順風車會被綁架。馬某的暴力、威脅行為給她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陰影和嚴重的不安全感。
馬某駕車逃逸后,王某聯系家人安全回了家,隨后報了警。根據王某等人提供的線索,事發第二天,公安機關就將馬某抓獲。
馬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稱,事后非常后悔,并發短信給王某道歉,說自己是一時糊涂,對王某采取的一些暴力行為感到十分懊悔,希望王某能原諒他。
溧陽市法院審理后認為,馬某在綁架既遂后主動釋放受害人王某,且在這期間限制她人身自由持續時間較短,未對她造成較嚴重的身體傷害,故判處其6 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