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海洋督察組:浙江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問題突出
中新社北京7月5日電 (記者 阮煜琳)中國自然資源部5日消息,國家海洋督察組第四組4日向浙江省政府進行圍填海專項督察情況反饋指出,浙江省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問題突出,圍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督察組對浙江省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督察指出,浙江省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問題突出,圍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嚴管嚴控圍填海政策法規規劃落實不到位。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印發的通知,不設置海域使用權,不征收海域使用金,違反《海域使用管理法》有關規定。截至海洋督察進駐時仍有9個項目未繳納海域使用金8061.4萬元人民幣。
以圍堤圈圍海域問題突出。為加快規劃中的圍墾項目造地進程,舟山、寧波、臺州、溫州通過建設圍堤、促淤堤的方式,人為加速堤內海域淤積,侵占濱海濕地,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大量海域被違法圈圍,共計8045公頃。
圍填海空置現象普遍存在。用海項目填而不用現象較為普遍。2013年至2017年,全省共填海造地8820.25公頃,實際落戶項目用海面積5082.41公頃,空置率達42.38%。
二是海域使用審批不規范、監管不到位。存在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現象,舟山、臺州3個用海項目填海259.7公頃,被拆分為8個單宗不超過50公頃的項目由省政府審批,規避國務院審批。
未批先建問題突出。2012年以來,未批先建項目109個,違法用海3600多公頃。2012年以來,全省有18起海洋違法案件存在定性或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少計算罰款約9.7億元人民幣。
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規定辦理用海審批手續。2012年以來,全省未依法辦理用海手續、在海域內直接辦理用地手續92宗,涉及海域面積681公頃。
三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存在薄弱環節。海洋保護區監管不到位,保護區違法養殖突出,其中,溫州樂清市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違法養殖面積656.13公頃,臺州玉環國家級海洋公園違法養殖面積473.22公頃。同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省環保部門提供了462個入海排污口的情況,督察組發現,全省各類入海污染源1376個。
督察要求,浙江省各級政府要徹底扭轉重開發輕保護的慣性思維。對政府主導未批先填,化整為零、分散審批,厘清責任,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認真落實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措施,切實推進有關問題整改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