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樸槿惠因親信干政、受賄、違反選舉法共獲刑32年
央視新聞客戶端7月21日報道,韓國法院20日就韓國前總統樸槿惠涉嫌受賄、違反選舉法而被公訴的兩大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樸槿惠8年有期徒刑。加上親信干政案一審判決,樸槿惠共獲刑32年。
2017年4月17日,韓國檢方對于樸槿惠提起公訴,指控樸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強迫企業向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46億元)下令炮制文藝界黑名單打壓異己等,樸槿惠共涉嫌18起案件。
據悉,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將于8月24日宣判。有分析指出,考慮到樸槿惠去年10月曾宣布抵制法院審判,她將缺席二審宣判的可能性較大。
(原題為《樸槿惠因親信干政受賄違反選舉法共獲刑3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