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誰來給疫苗監管打“預防針”
山東不合規疫苗事件7月中旬被媒體曝光,經過幾天發酵現在已釀成公眾熱點事件。因為家長們回家一查孩子的疫苗本,發現就這么幾家疫苗生產廠,而且都可能成為“問題廠家”。于是引發全社會集體性恐慌。
自2007年以來,疫苗事件持續被曝光,現在看就事論事已于事無補,這不是哪個廠商、哪個黑心老板或某個失職官員的問題。我們必須反思的是,疫苗產業塌陷背后反映出的治理模式失靈。簡單地說,為防止此類事件一再發生,誰來給疫苗監管打“預防針”?
疫苗監管整體失靈正進入所謂“明斯基時刻”,不及時作出系統性防范和治理,將極大危及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并嚴重侵蝕政府公共管理部門的公信力。
疫苗監管的治理模式是怎樣失靈的呢?廠家逐利、犯罪成本低、有保護傘是顯見的原因,但必須看到還有更深刻的體制性原因。
首先是疫苗壟斷問題,市場幾乎沒有多少選擇性。只有出了事之后,家長們才絕望地發現,多數疫苗只掌握在長春長生、武漢生物和深圳泰康等少數幾家廠商手里。加之計劃免疫范圍內的一類疫苗是免費注射,對于打哪種疫苗,民眾基本上沒有選擇權。在人命關天的大事上沒有選擇權是民眾集體性恐慌的深層原因。
壟斷導致暴利。據分析,國內疫苗的毛利普遍在80%以上,這也正是疫苗生產牌照的價值,也是壟斷的價值。
按照經典的說法,利潤超過50%,資本就會鋌而走險……利潤超過300%,資本就敢于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本次引爆的長春長生的狂犬病疫苗其市場占有率,在短短三年時間就從不到4%上升到28%,成為中國第二大狂犬病疫苗供應商,壟斷暴利垂手可得。在長春長生的壟斷利益鏈條上又有多少吃拿卡要、多少灰色生意、多少公關費用呢,希望相關部門徹查。
其次是監督問題。中國藥品監管網于2018年6月發布了報道:“迷信”進口疫苗毫無必要,我國已建立覆蓋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監管體系。報道中,《經濟日報》采訪了國家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和行業專家,稱國產疫苗“水平得到世界認可”,大家“不必迷信進口疫苗”,稱自從2016年3月份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發生后,疫苗在各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采購,同時要求使用“全程冷鏈不斷鏈”和“全程監測并記錄”來最大限度地保障疫苗流通質量安全。
而一年多后即2017年10月,長春長生連續被曝“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事件和“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事件。9個月后,吉林省食藥監局才于2018年7月20日在其官網公布了上述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未公布疫苗效價不合格原因,而生產記錄、召回情況等證據材料亦未公開。這期間25萬支問題疫苗已經全部銷往山東。
人們不禁質疑,藥監部門的相關承諾到哪里去了?媒體監督又到哪里去了?比疫苗造假更可惡的,是不斷刪除譴責疫苗造假事件的報道和評論。
由于新聞專業主義的缺位,我們無法獲知并界定事實的真相,一遇公共管理危機,恐慌就會蔓延,引發無限想像和信任兌付的清盤。老百姓成“老不信”,這才是當前社會的最大危機。
第三是處罰力度問題。一家年利潤5.8億的問題廠商,發生問題后只罰款344萬余元,并沒收區區186支庫存疫苗,這樣的處罰力度被民眾認為是某種“鼓勵”,因為很快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造假。在長春長生這家問題廠商上發生的蹊蹺事情正是如此:不斷被查,不斷造假。
這次吉林藥監部門對長春長生問題疫苗的調查、處罰和召回處理顯然不能滿足民眾的要求。從維護法律,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來看,執法者不應拖延執法,應盡快作出決定,對于影響民眾的重大醫藥事件,更應加重處罰,甚至令其企業破產,負責人終生不得涉足醫藥行業。就在不久前,美國密蘇里地方法院對強生公司爽身粉等產品致癌事件作出了46.9億美元的天價賠償判決。
比疫苗事件更可恨的是背后深層次的利益勾結和人性之惡。如何根治“系統性的惡,全局性的假”,走出風險社會所謂“有組織的不負責任”困境,需要我們從公共治理現代化上入手,打破壟斷,加強監督尤其是輿論監督,對肇事企業要罰得它破產,責任人要訴諸刑法,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對百姓生命健康負責。
來源:微信公號“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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