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腦癱女童被父親爺爺推下河溺亡,貧窮不是犯罪理由
這個慘痛的教訓,不該局限于個案。為這孩子生命兜底的,除了法律的底線外,該有更多公共部門或慈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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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遺物(一)。圖片由警方提供
7月25日,廣受關注的南京江寧無名女童尸體案告破。據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發布消息,經審查,女童的爺爺和父親供述了因女童腦癱,于6月23日晚將其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實。
▲圖片來自微博“平安南京”
生命何辜,一個9歲的孩子,竟因疾病而被親生父親、爺爺殘忍殺害。
通過媒體報道,我們或許可以梳理下這個女孩短暫且坎坷的一生。
這個女孩今年9歲,她在很小的時候就被查出腦癱。小時候父母也帶著她去過很多地方看病,前后花費10萬元左右,但都沒能治好。到3歲時,女孩的媽媽和爸爸離婚,媽媽不想要她,徑自離開;之后,她同樣被爸爸嫌棄。只有奶奶舍不得孫女,就帶著她去了淮安,獨自撫養。在奶奶的照料下,女孩雖不及普通孩子般幸福,但想必也蒙受著親情的眷顧。
直到上個月,奶奶被查出患有腸癌,回到蕪湖做手術,女孩也被帶到南京找爺爺。不料,這條“探親之路”,卻終成為“死亡之旅”。6年未曾謀面的爸爸、爺爺,竟親手殺害血親。
在女童的“遺物”中有兩個東西顯得特別:脖子上掛著的玉佛像和雙肩背包里兩塊共8斤重的磚頭。佛像,是她生命中難得的溫潤與希望;而磚頭,則是她面前冰冷而堅硬的現實,將她重重墜入句容河底,毫無還手之力。
▲警方發布的女童遺物著裝效果圖
電影里說: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的確,生于并不富裕的農村家庭,對腦癱患兒來說,意味著治療條件堪憂,生命的暗淡幾乎是可以望見的結局。
但貧窮不是犯罪的理由,更沒辦法為殺害血親的行為辯護。這不只是“窮病”,更是赤裸裸的“惡疾”——“窮”只是導火索,“惡”才是致命的癌。法律和人倫的底線面前,無論窮人富人。
從目前的新聞報道中,我們尚無法得知其父親、爺爺是否有經濟能力撫養她,是否尋求過相關部門、公益組織的幫助,但此前六年奶奶獨自撫養患兒的事實,指向的依然是孩子父親監護責任的缺失。
腦癱患兒被親人推下河溺亡,既是家庭的悲劇,也是社會的遺憾。以是非論,兇手應該受到譴責,毫無疑問,以窮來為這種行為辯護此刻也顯得蒼白。
當然,這個慘痛的教訓,不該局限于個案。為這孩子生命兜底的,除了法律的底線外,本該有更多公共部門或慈善組織。當地有關方面有無盡到救濟責任,這也有待事件復盤去廓清。
涉事女孩的父親和爺爺的行為不可原諒,貧窮不是其殺害幼童的豁免證書——哪怕確實很窮,也不該以如此殘忍的方式去剝奪一個孩子活下去的權利。而拋開個案不說,如何利用更完善的保障制度、更主動的調查和作為、更積極的介入,去分擔類似腦癱患兒及其家庭的壓力,以最大的努力去防止類似慘劇的發生,也是我們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課題。
文/孟然(媒體人)
值班編輯 李二號 吾彥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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