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出臺15條措施狠抓政府執行力
中新網?8月7日電 (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政府7日對外公布旨在提升政府執行力的十五條措施,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政策令出必行,有效落實。
海南省省長沈曉明在上個月指出,海南各級政府的執行力與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要求有較大差距。他直言一些官員在貫徹上級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結合實際,不研究具體落實;有官員以分工職責范圍和歷史原因為借口扯皮,“新官不理舊賬”;有些單位和個人沒有嚴格按政策和規矩辦事,而以單位利益、個人利益為重,存在亂作為和違規落實問題。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提高政府執行力十五條措施的通知》中,要求各市、縣、自治縣政府和省政府直屬各單位須不折不扣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上級重要文件、重大決策部署在收到當天報主要負責人,以最快速度(最多3天內)布置落實。對上級組織的各類巡視、督查、專項檢查的反饋意見,各相關單位要按規定時限提出整改清單。
海南要求各級政府深入調查研究。政府辦公廳(室)在調研點的選擇上,50%以上實行不事先通知的隨機抽查、自選、暗訪式調研。
在決策質量上,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被征詢單位對自身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都要明確表態,政府會議作出的決定、明確的任務,所屬各部門和下級政府要堅決貫徹執行。
在政府會議上,海南要求單位派員參會須充分授權,會上代表單位作明確表態,不能以回去請示或其它理由推諉搪塞。提倡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減少和避免集中開會、層層開會,防止以會議落實會議。
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海南要求需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任務,只確定一個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對相關責任單位提出明確工作要求,責任單位必須服從,領導變動不能影響單位責任的履行。
海南將加強政府督查并改進考核方式。建立省政府督查專員制度,督查事項為:政府已確定的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改革,主要領導重要批示,重要會議、重大調研決策事項等。政府各部門辦公室配備專門督查力量,對本系統重點工作進行督查。還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客觀準確地反映工作績效、服務質量和效率。
海南省規定,省和市縣政府及其部門應定期發布新聞,常規重大事項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除保密事項外)一律向社會公布,重大事項、應急事項以及重大政策解讀原則上1個工作日內公布。省政府一般每周舉行一次新聞發布會,全年不少于50次。省政府各部門每年發布新聞(含配合發布)至少4次,其中部門領導至少發布2次(主要領導至少1次)。
為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海南規定2018年底前,全省政務服務事項80%實現網上可辦、“不見面審批”,所列事項凡法定以外的紙質材料一律不得要求報送;實現全省市縣以上政務信息共享率100%、無紙化辦公全覆蓋。2020年底前,在全省建成并有效應用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水平,大幅度減少事前審批事項。
海南將單位和個人執行力情況與年度績效評定、單位主要領導和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等級評定掛鉤,并通報獎懲。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堅決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