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走私近1300噸舊服裝洋垃圾 臺灣6人被福建省判刑
在去年7月份國家禁止進口“洋垃圾”以后,洋垃圾的走私依然沒有因為重拳打擊而完全中斷,近日,6名臺籍被告人因為走私洋垃圾被福建判刑。
據新華社福州8月8日報道,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莊某秩等6名臺籍被告人被控走私廢物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走私近1300噸舊服裝入境,構成走私廢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到二年不等。
資料圖:廈門海關收繳洋垃圾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間,莊某秩等6名被告人駕駛貨船,先后從香港、韓國釜山等地以海上偷運方式,走私1299.97噸舊服裝入境。2017年5月25日,被告人駕船從韓國釜山港運載舊服裝354.15噸走私入境時,被廈門海關緝私局所屬漳州分局、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第三支隊聯合查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莊某秩等6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將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非法運入境內,已構成走私廢物罪。法院依據6名被告人參與走私的地位、作用、數量和次數,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到二年不等,并處罰金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對扣押在案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等設備予以沒收。
據悉,走私入境的舊服裝往往來源于境外垃圾場、廢品處理廠,甚至是醫院、殯儀館等,帶有大量病毒、細菌且未經消毒。走私入境后,經過簡單分揀、漂洗后即流入夜市、地攤、網店等銷售渠道,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
2017年7月前后,為了解決國內的污染問題,國家決定從2018年1月起開始禁止從國外進口24種“洋垃圾”。隨后由于從韓國,東南亞和香港等地走私洋垃圾利潤豐厚,走私洋垃圾的案件屢見不現。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此前在接受《光明日報》采訪時候表示,2013年以來,“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所在海關累計查處走私廢物案件400起,查證涉案廢物117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73%和61%。
為了打擊沿海地區猖獗的洋垃圾走私,2018年5月22日,海關總署署長倪岳峰在總署緝私指揮中心指揮開展打擊“洋垃圾”走私“藍天2018”專項第三輪集中行動。本次活動將重點打擊以偽報瞞報品名、夾藏等方式,以及通過海上、陸路邊境非設關地偷運走私“洋垃圾”違法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