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投案自首者除了省部級老虎,還有他們
撰文| 孟亞旭潘悅
最近自首的官員接連不斷。
7月31日,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投案自首的消息曾登上了新聞頭條,沒幾天,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社群,焦作市副市長魏超杰也都自動投案。
一時之間,“投案自首”成為反腐熱詞。
官媒的評論也接連不斷:
投案自首者,副部級至少有三人,除上文提到的艾文禮外,還有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和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
但敬畏法律者,不只是省部級,不妨從中央紀委的小案例說起。
監察委成立5個半小時他就跑去自首
9日的中央紀委官網,講了這么一個小案例,說湖南湘西自治州一縣級市的水利局副局長,看到上級被查、敦促公職人員交代問題的通告后,今年1月,在妻子的陪伴下,帶著40萬自首去了。
今年7個多月以來,到湘西自治州各紀委監委自首的,就有76人。
在自首4個月后,這位副局長在辦案點,一五一十地交代自己的經濟問題。
“2013年春節,孫某某來電話,問我到屋沒,他一個人找到我家,在門口給我拜年,遞來一捆百元現鈔,我接過錢他就走了,他給我送錢是因為在我手下做了工程。”
“從我到市水利局任職以來,每年都給田某某安排一定量的人飲工程。2015年春節前,他給我送了10萬元現金,我買了一輛福特小車。”
最終,這個副局長被留黨察看一年,撤銷職務,職級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湘西州縣監委掛牌后投案自首“第一人”,是一位涉嫌行賄的某工程企業的老板。
2017年12月29日上午11時48分,龍山縣監察委(湘西自治州首家監委)掛牌成立。下午5時18分,在龍山縣高速公路入城口,該縣追逃民警將主動投案自首人員黃某圣移交給了縣監委。
換句話說,監察委成立后近5個半小時,這位老板便自首了。
政知君注意到,在他自首的前一天晚上,這位老板就主動與縣檢察院的人打了個電話,表達了自己有自首的想法。
“我是過來自首的”
這樣在監委掛牌當天就跑去自首的,廣東也有兩人。
“我是過來自首的。我曾經克扣學校飯堂經費違規發放補貼,個人也違規領取了不少錢。這是我的自首材料。”1月29日,佛山市三水區監察委掛牌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一位學校工會主席前來自首。
據媒體報道,這位學校工會主席在2005年擔任學校校長后,從每年都有盈余的伙食費中弄出一些錢,每學期給大家發一些津貼。在2005年至2008年期間,學校共發放教職工補貼150萬元,而陳某本人分得2.5萬。
“我的涉案金額不多,但這些錢卻像石頭一樣壓在心頭,讓人備受折磨!”他對辦案人員說:“平日里,只要一提到紀委、一見到陌生人,我就格外緊張,莫名地冒虛汗。尤其是近期以來,整日提心吊膽、徹夜失眠。”
在他自首前4天,廣東四會也迎來了一位自首者。
1月25日上午,廣東四會市監察委正式掛牌成立,那天下午,楊某(四會市的村民小組長)就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監委辦公樓,上繳了5000元現金,并表示會盡快將剩下的挪用集體資金補齊。
今年3月通過的監察法中有這么一條規定——
為獲自首情節找領導造假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從全國范圍來看,水利系統的投案自首者,可不止文中開頭提到的那一人。
一審宣判
職務
姓名
法院認定
領刑
2011年8月
江西吉安縣水利局副局長
肖某
利用其擔任吉安縣水利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賄賂款3萬
構成受賄罪,免于刑事處罰
2013年9月
廣西貴港市水利局原副局長
覃某
受賄超百萬
受賄罪,獲刑7年6個月
但也有人在“自首”上動了歪腦筋。
這里來說一下4年前被法院判了5年半的余光治。
余光治是九江市彭澤水利局原副局長,2014年7月因受賄罪獲刑,法院認為,這位斂財6.7萬的官員,曾經為了自首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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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定,他為獲得自首情節作假證的行為應從重處罰,但其能主動坦白交代犯罪事實并認罪,案發后積極退還了贓款,可減輕處罰,最終判了5年6個月。
還有一位官員可就沒他這么“好運氣”了。
2014年5月,佛山南海區原政協常委李允甜因貪污200萬元,受賄近700萬,挪用公款10萬被廣東省高院二審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了18年。
此前一審時,李允甜被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15年,但后來檢察院抗訴,認為非主動投案,認定自首有誤,應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廣東省高院二審認為,雖然李允甜在調查談話期間如實交代其他受賄事實,但其交代的受賄事實與紀委掌握的受賄事實屬同種罪行,原審認定受賄罪自首不當,但其所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可視為自首。
最終李允甜從15年改判為18年。
資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三湘風紀南方網南方都市報等
校對| 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