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開奧迪猛撞他人還拿菜刀砍人 一審獲刑4年
來源:南國早報
2017年1月9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一樓盤門外,包工頭唐華駕車追撞總包方負責人王某駕駛的小轎車,王某下車后,他又駕車把人撞飛,并拿菜刀追砍王某。
2018年8月8日,西鄉塘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唐華被判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據了解,該案都因唐華追討工程款引起。
1.從2015年夏季開始,45歲的重慶人唐華帶著幾十名工人來到南寧市羅文大道一工地做工。
2.2017年1月8日,唐華帶工人到工地討要工程款,與總包方王某一方人員發生肢體沖突,派出所出警處置。
3.據媒體報道,唐華的一名工人事后接受采訪時說,1月9日早上,唐華發了一條朋友圈,內容只有四個字——“決一死戰”。
4.9日上午11時許,唐華駕駛一輛奧迪Q5越野車,等候在工地大門附近。當王某駕駛奧迪A6駛出時,唐華駕車撞擊奧迪A6的尾部,然后掉轉車頭,撞擊奧迪A6的副駕駛室。王某下車后,唐華又駕車將王某撞飛致數米遠。接著,唐華拿菜刀追砍王某,王某背部被砍中一刀。之后,唐華被工地人員用鋼管、消防斧擊昏制服。經法醫鑒定,王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裂傷,構成輕微傷。
▲案發時唐華駕駛奧迪Q5越野車在繞圈追逐王某。視頻截圖
在2017年12月4日的庭審中,唐華的辯護人提出,唐華主觀上只有泄憤和故意毀壞公私財以及嚇唬受害人的主觀故意,目的是迫使受害人盡快結清拖欠的工程款,只是行為過激、過分。
2018年8月8日,西鄉塘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
“唐華在工地大門守候王某,然后駕駛越野車猛撞王某的車輛,將對方逼迫下車后,又駕車繼續朝王某沖撞,然后持菜刀追砍,侵害行為明顯超出泄憤的程度。唐華犯罪未遂,又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減輕、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唐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唐華的辯護人、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見國表示,唐華收到一審判決后,認為一審判決定性有誤,量刑過重,且沒收扣押車輛不當,擬提出上訴。
李見國律師認為——
唐華作為一個小包工頭及帶人干活的班組長,文化水平有限,是工程承包施工群體的弱者。為了承攬工程業務,他自行召集工人墊資施工后,在反復追討墊資的一兩百萬工程款無果后,沒有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追討,而是采取極端過激手段,使本來值得同情和有理的一方,變成了被控犯罪的一方。他害人害己,失去人身自由,價值數十萬的奧迪Q5越野車被撞壞后又被依法沒收,教訓是深刻的。
目前在我國的建筑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已成為極其普遍現象,這不但影響到農民工個人及家庭生活,而且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法律和法規,防止某些施工企業拿到工程項目后違法分包獲利,維護合法施工一方以及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