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買17萬余條公民信息 注冊成滴滴司機騙補貼款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付中) 裴某、曹某販賣17萬余條公民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駕駛證等內容。林某等人則分別大量購買,用于注冊滴滴出行司機端掙錢,并稱能“無門檻代辦”,一個工作日辦好。
近日,江蘇連云港市中院終審對這一起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案宣判,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買賣雙方分獲緩刑至13年不等刑罰。
非法獲取公民信息 海量注冊滴滴司機
2016年9月9日,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裴某、曹某被抓。
警方查明,2016年4月至10月,林某、吳某在杭州注冊多家網店從事滴滴出行賬號注冊、出售業務,并安排多人通過QQ從裴某、曹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共計73562條,用于注冊滴滴出行司機端進行出售,非法獲利30萬元。
這些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及公民頭像圖片等信息。
此外,警方了解到,從裴某、曹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還有呂某、張某、李某。
2016年3月至10月,呂某通過QQ從裴某、曹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在山西陽泉市雇傭多人用購買的公民信息注冊滴滴出行司機端,騙取滴滴公司補貼款83萬余元。呂某被抓時,民警從其電腦硬盤中查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52970條。
2016年3月至10月,張某在遼寧葫蘆島市通過QQ從裴某、曹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用來注冊滴滴出行賬號,騙取滴滴公司補貼款17萬余元。張某被抓時,民警從其電腦硬盤中查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24604條。
2016年3月至10月,李某在遼寧葫蘆島市通過QQ從裴某、曹某等人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用來注冊滴滴出行賬號,騙取滴滴公司補貼款7萬余元。李某被抓時,民警從李某電腦硬盤中查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22177條。
網站注冊新用戶 獲取優惠券賺錢
記者發現,這些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除了用來“破解”滴滴的實名認證之外,還被用于網站注冊賺錢。
2016年2月至8月,劉某在江蘇東海縣家中,從QQ群下載或購買帶有公民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的信息,用來在中國銀聯網及各類理財網站注冊用戶獲取紅包,并將紅包用于購物或者提現,非法獲利4萬元。
案發后,民警從劉某的U盤中查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73661條。而前述被告人李某,也曾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在美團、糯米等網站上注冊新用戶獲取優惠券賺錢。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呂某、張某、李某、裴某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獲取或者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呂某、張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今年6月6日,江蘇連云港市中院終審判決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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