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董振杰)我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都明文規(guī)定,禁止官員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yè)。但現實中被曝出違規(guī)做生意甚至因此受賄、權錢交易者屢見不鮮。例如安徽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趙強以及安徽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原政委殷偉,財政部原副部長王保安,廣東省惠東縣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鐘啟章,深圳市龍崗區(qū)城管局垃圾監(jiān)管中心原主任莊榮裕……他們要么親自上陣做生意,要么明里暗里幫情婦或親屬做生意。
這些人亦官亦商,置各種規(guī)章制度于不顧,試圖效仿“紅頂商人”胡雪巖,最終,都落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知法犯法亦官亦商”、“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安徽省公安廳兩官員同日落馬
2018年8月13日,據安徽紀檢監(jiān)察網通報,紀委監(jiān)委對安徽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趙強,1957年8月生,2000年至2017年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副廳長等職務。2017年9月退休。
2018年4月,安徽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趙強和安徽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安徽公安職業(yè)學院)原政委(院長)殷偉,已被同時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兩人此前均在安徽省公安廳工作,被同時宣布落馬,是否在同一起案件中存在交集,引人遐想。
據安徽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經查,趙強多次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轉移涉案物品,對抗組織審查;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不動產及投資情況,為他人職務調整提供幫助;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執(zhí)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中說,趙強知法犯法、亦官亦商,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8年7月18日,據安徽紀檢監(jiān)察網通報,紀委對安徽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原政委殷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殷偉,1962年9月生,1996年9月至2018年任安徽省公安廳計算機通信處副處長、科技信息化處處長、警察訓練總隊政委(副廳級)等職務,2018年4月8日被免職。
經查,殷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轉移贓物,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禮品、禮金及購物卡,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guī)領取相關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賄賂,涉嫌違法犯罪。
通報中說,殷偉執(zhí)法犯法,甘當權力掮客,肆意權錢交易,并涉嫌違法犯罪,決定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最高檢消息,殷偉涉嫌受賄已經于7月31日被依法逮捕。
剛剛退休不久的趙強并沒有平安著陸,距離退休年齡還有4年的殷偉同樣晚節(jié)不保。
記者注意到,紀委監(jiān)委的通報中,對趙強使用了“知法犯法、亦官亦商”的詞句,對殷偉使用了“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用語,兩者異曲同工,或指兩人不同程度參與各種生意或交易。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fā)現,喜歡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各種生意的官員,往往難逃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受賄索賄嫌疑。
為情婦介紹生意 深圳龍崗區(qū)城管局一主任被判10年
據《深圳晚報》報道,案發(fā)前莊榮裕是深圳市龍崗區(qū)城管局垃圾監(jiān)管中心主任,其情婦王朝暉是龍崗區(q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信訪維穩(wěn)辦副主任。
當地的平湖垃圾焚燒發(fā)電廠投入運營后,莊榮裕通過運作,將沖洗垃圾運輸車輛的業(yè)務指定給情婦王朝暉控制兩家公司進行承包。王朝暉承包后,僅雇少量工作人員維護設施,未規(guī)范運營。從2008年9月起到2015年案發(fā)前,王朝暉從中獲利700余萬元。2015年7月27日,中共深圳市龍崗區(qū)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人員將莊榮裕、王朝暉帶走調查。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了莊榮裕與情婦王朝暉一案的審判結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莊榮裕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收受他人賄賂270萬,并與被告人王朝暉共同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均已構成受賄罪。王朝暉全額退贓,莊榮裕部分退贓,量刑時酌情考慮。被告人莊榮裕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被告人王朝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莊榮裕退贓不足部分,由偵查機關繼續(xù)追繳。
廣東惠東科級官員做生意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億后失聯
據《經濟參考報》消息,2015年6月27日,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發(fā)布消息稱,“失聯”3個多月的鐘啟章等3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抓獲。
中間一人為鐘啟章
時年42歲的鐘啟章身兼惠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惠東縣珠三角產業(yè)轉移園管委會主任兩職。在跑路之前,鐘啟章向組織部提交辭職申請,稱“由于本人自身原因已無法勝任本職工作”。
2015年3月20日,鐘啟章三兄弟及其家族10多人全部失聯。
一名陳姓債權人是鐘啟章高中同學,兩人相識20多年。他告訴記者,鐘啟章經商十幾年,圈子內的人都知道。其聰明之處在于:幕后操作,然后以家族其他人的名字“出頭”。
雖僅為正科級干部,但鐘啟章掌控的家族生意卻以億元計,鐘氏家族涉足的有房地產、餐飲、娛樂、外貿,在惠東縣黃埠鎮(zhèn)還有一家鞋業(yè)生產公司,僅廠房場地設施就價值三四千萬元。
據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通報,2015年3月23日,惠州市惠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事主陳某等23人報案稱:鐘啟章、鐘啟文、鐘啟信(均系惠東縣人)三人以高息回報為誘餌,分別向23名受害人共借款6億元后逃匿。2010年至今,鐘啟章利用其公務員身份做擔保,伙同鐘啟信、鐘啟文,利用其代為行使管理金河灣公司的便利,以2%-9%不等的高額月息向多名受害者非法吸收存款約6億元。
從相關新聞媒體以及裁判文書網上,記者并未查詢到關于該案的后續(xù)結果。
財政部原副部長王保安愛做“大生意” 簽個名換來5000萬
說起會做“生意”善于做“大生意”的官員,財政部原副部長、國家統(tǒng)計局原局長王保安令人印象深刻,他是貪官的反面典型。
據央視報道,中紀委專題片《巡視利劍》中披露,王保安共有四兄弟,王保安利用公權力構筑了王氏家族,老二老三做官,老四做老板。王保安為二弟、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然后再用手中的權力為四弟謀取巨額利益。
王保安在老家是個“名人”,2009年成為財政部部長助理,2012年成為副部長,每當他回老家時,當地一些干部都會跑去“看望”。而王保安則會把弟弟們引薦給他們認識。后來,王的四弟做生意獲得了巨額貸款,拖欠利息不還。有人將此事反饋給了王保安,王保安稱這件事和自己毫無關系。
成為財政部副部長后,王保安用手中的權力做起了生意。王保安自述:“他(商人)在江蘇投資開發(fā)了一個項目,已經報到了財政部,看能不能幫忙催一下,就是到我這圈個圈就行了。”簽個名換來當年北京均價排名第一的釣魚臺七號院(這座豪宅位于玉淵潭公園北岸,東側緊鄰釣魚臺國賓館),318平米,連裝修算上價值5000萬,“王保安”3個字每個字折合1600萬不止。
對王保安的舉報,主要是關于他利用職權,通過弟弟的生意牟利,巡視組帶著這一信息進駐國家統(tǒng)計局后,再次收到了同樣的舉報。其實早在2001年,王保安就為一名老板的項目審批提供幫助,收受一套204平米的房產。
據紀委通報,王保安毫無政治信仰,長期搞迷信活動,頻繁出入高消費娛樂場所;道德淪喪,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品、禮金。
法院認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億余元。2017年5月,王保安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