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龐嵐)近日,秦嶺拆除一批違法別墅的消息引發關注,而秦嶺拆違的大幕拉開之前,中紀委副書記徐義令來到陜西,傳達中央的重要批示。
記者梳理發現,很多地方的大規模違法建筑背后,都有著個別人濫用職權甚至受賄充當違建“保護傘”的情況。而最終,要徹底拆除違法建筑,或者是阻止某些人手中權力的違法擴張,都需要拍蠅打虎的“紀檢力量”。
違法別墅屢禁不止 秦嶺拆違出重拳
近日,秦嶺拆除違建別墅的消息引發關注,而今天西安紀委監委官網發布文章:整治不徹底,堅決不收兵!西安秦嶺北麓集中拆違行動打響頭炮。據報道,伴隨著數臺挖掘機的巨大轟鳴聲,位于西安市鄠邑區蔣村鎮、龐光鎮和長安區太乙街道的14棟違建別墅、5處違建,被整體拆除,代表著西安市秦嶺北麓集中拆違行動打響了第一炮!當日拆除違建面積達8649.55平方米。
上個月,陜西曾召開了一場高規格的行動動員會,中紀委副書記徐義令來到陜西,傳達中央的重要批示,包括省委書記胡和平、省長劉國中在內,陜西多位省部級領導到場參會。會議上,徐義令明確提出,要清醒認識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規建別墅問題既包括政治上的問題,也包括行政業務上的問題。要深刻檢查問題背后的原因,全面地、徹底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把統一思想的認識成果落到整治工作的客觀效果上。
記者發現,秦嶺違建別墅的問題可以說由來已久,整治也非第一次。例如2014年10月,新華社曾報道說:少數人在秦嶺北麓違法建設的202棟別墅正在加緊拆除或沒收處置,與此同時,初步查明涉及責任人200人,相關部門將對這些人員進一步核查,問責處理也將陸續展開,對拆除工作中不作為、不按期完成拆除任務的進行追責;對拆除過程中黨員干部違法亂紀、權錢交易、干擾拆除工作等行為,依法嚴處;對辦案過程中干部虛報、瞞報等行為,一旦發現堅決嚴處。
顯然,以實際行動保護好秦嶺這一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正需要拍蠅打虎的“紀檢力量”。
受賄10萬放任違建 武漢一城管隊長被撤職
8月12日,長江日報融媒體曾報道說,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一名負責查控違建的城管隊長因受賄10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撤職。
陳熙,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至2015年任東西湖區金銀湖街城管執法隊查控違分隊原隊長。
2014年6月,東西湖區一小區業主在裝修期間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進行違法擴建。金銀湖街城管執法隊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該違建行為,并要求業主進行整改。該業主隨后向陳熙行賄10萬元,其違建行為得到放任。
辦案人員介紹,陳熙身為黨員,在擔任查控違分隊長期間,收受賄賂款10萬元,鑒于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在案發前退回全部涉案贓款,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陳熙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陳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撤職。
化州最牛違建高達17層 城建局原局長被判十年半
提起高達17層樓的廣東化州最牛違建,或許很多人都有印象。當時廣東電視珠江臺《今日關注》欄目、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共同關注》欄目、《民主與法制時報》等新聞媒體都對此進行了曝光。
據報道,該樓房為當地居民楊某、陳某夫婦所有,位于化州市北岸社區新屋村1號。原本報建的是5層半,但至2010年5月卻悄然建起了17層高樓,建筑總面積為4913平方米,違法超建面積竟達3323平方米。
而該樓業主公然違建,目的竟然是為了假裝商品房對外發售。
記者發現,中國裁判文書網2016年7月公布的一份裁判文書,揭開了化州最牛違建的諸多內幕。裁判書中顯示,2010年下半年,化州市城建局強制拆除了該建筑,拆除費用155萬元已由化州市財政局支付。該違章建筑拆除后,建設者楊某、陳某夫婦收取的20戶購房戶的購房定金140萬元已投入用于該建筑的施工,難以退回給購房業主,導致部分購房業主到化州市政府上訪。
而這樣一個最牛違建之所以能鬧出這么大動靜,則是因為這份裁判書所針對的被告人:化州市城建局原局長陳信。
裁判書顯示,陳信雖然明知陳某在違章加建,不但沒有督促城監大隊以及分管副局長黃貴文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陳某違章加建,反而利用職務之便阻止其執法。直至2010年4月16日,陳某超建的建筑主體基本建好時,陳信才在化州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會議上提議“由法規股會同城監大隊處理罰款后再補辦手續,暫不上報規劃委員會”,并授意下屬通知陳某向化州市城建局繳納13萬元罰款后,再為陳某補辦加建手續。隨后,陳某的丈夫楊某到化州市城建局繳納了13萬元罰款。2010年5月29日,該建筑被新聞媒體曝光后,化州市城建局又將13萬元罰款退回給陳某。
最終,陳信因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因受賄非法所得人民幣105.9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三亞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竟成“違建助推器”
三亞違建酒店拆除現場
2016年6月新華社曾發表文章《權力“保護傘” 違建“助推器”——周乃武“傷”城記》。據報道,違建泛濫成災,市區廣告牌匾密集凌亂,與民爭地、爭景、爭綠乃至爭路……三亞經濟社會前些年快速發展的同時,留下諸多“城市傷疤”。記者調查發現,三亞前些年出現的這些城建亂象,與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周乃武違法提供“保護傘”和“護身符”頗有關聯。
“周乃武利用職務便利,進行權力尋租,很多違建的停工通知書竟然演變成了他個人的‘收費單’。”三亞市檢察院反瀆局局長羅小明說。
例如2009年,8人出資向三亞市荔枝溝村委會村民購買875平方米宅基地,沒有辦理任何報建手續,2010年初投資建設三亞翠屏湖大酒店。為了讓酒店不被拆除,幾位股東找到中間人顏某幫忙疏通關系。2012年10月11日,顏某到周乃武辦公室,讓其保住翠屏湖大酒店不被拆除,并說要送點東西感謝他。周乃武聽后拿出車鑰匙叫顏某把東西放到車里,顏某隨后把裝有70萬元現金的紙箱搬到周乃武車里。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名工作人員說,在處理違建過程中,他們時常會遇到局領導遲遲不簽發處罰決定書、蓋不了章,導致無法及時拆除的情況。“我們私下都在議論,幾處沒有被制止或強拆的違建,大多有周乃武的關照”。
有了“保護傘”庇護,三亞違建愈發猖獗。統計顯示,截至2014年底,三亞市的違建存量達412萬平方米。
目前,周乃武一案尚未有判決的消息傳出,而此前三亞市人民檢察院表示,周乃武涉嫌受賄7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