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史上首批黨內法規正式出臺,這五部法規都說了啥?
深圳史上首批黨內法規近期正式出臺實施。《中國共產黨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中國共產黨深圳市社區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深圳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定(試行)》《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職責考核辦法(試行)》《建立健全糾正“四風”長效機制規定(試行)》5部黨內法規,集中聚焦基層黨建和作風建設。 為什么要制定黨內法規?對深圳的發展有什么意義呢? 市委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對于提高我們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7年5月,黨中央決定,在深圳等7個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開展黨內法規制定試點,要求重點圍繞基層黨建、作風建設方面探索制定黨內法規。對深圳來說,開展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既是黨中央賦予廣東、深圳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也將為自身抓好基層黨建、作風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小編帶你pick這五個黨內法規的亮點
《中國共產黨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
1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責主業
《規則》明確:街道黨工委在街道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對本街道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本街道黨的建設全面負責。
《規則》一大特點是強化街道黨工委的政治功能,明確其工作職責,推動其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
《規則》歸納街道黨工委工作必須遵循6條原則,賦予街道黨工委10項主要職責。特別在聚焦主業主責方面,街道黨工委要發揮聯結轄區內各領域黨組織的“軸心”和龍頭作用,在市、區、街道、社區抓城市基層黨建“四級責任”體系中履行直接責任,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共同體”。
2街道黨工委委員設7-11名
《規則》規范了街道黨工委的組織機構,明確提出建立任期制。街道黨工委委員設7-11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3名。設立街道紀工委,書記由黨工委副書記或委員擔任。
街道黨工委實行任期制,每個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參照鄉(鎮)領導班子換屆的做法,進行全額定向推薦和組織考察。任期內街道黨工委班子不隨意調動或調整。
3派駐街道機構負責人任免要征得街道黨工委同意
《規則》還進一步規范了對街道黨工委的組織原則和議事決策程序,明確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等。對需要黨工委集體討論決定的8類重要事項做了明確,對街道黨工委會議進行了規范。
《規則》提出建立健全街道黨工委統籌轄區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的若干工作機制,特別明確街道黨工委對轄區內上級派出機構的有關工作,有權進行統籌協調、督促檢查。
《規則》還對街道黨工委的自身建設和監督提出了要求,明確街道黨工委履行自身建設的5項職責和監督追責的8種情形。 《規則》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進一步強化了街道黨工委的政治功能,這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
很重要的一個目標就在于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夯實黨在城市的執政基礎,因此不少內容都強化了街道黨工委的政治職責。此外,《規則》還強調街道黨工委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自身建設,切實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
《中國共產黨深圳市社區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
1社區黨委可設置兼職委員
《規則》對社區黨委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機制、監督追責等方面作了細致規范。明確社區黨委一般設委員5至9人,最多不超過11人。
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方面,《規則》規范了參與共建的方式,規定在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會治理工作方面,社區黨委應協調、服務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參與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
《規則》拓寬了參與共治的途徑,明確管理商務樓宇、各類園區等新興領域黨員較多的社區,應當選配新興領域黨員為黨委委員。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社區民警中的黨員等可以擔任兼職委員,參與轄區內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的研究、討論和決策。
2建立社區黨委職責清單,完善重大事項決策機制
《規則》進一步明確為10項工作職責,規定社區黨委的工作職責為全面領導本社區工作,圍繞鞏固黨在城市執政基礎、增進群眾福祉開展工作。
在重大事項決策方面,《規則》明確社區重大事項決策要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進行。具體包括:社區黨委提議、社區班子聯席會議商議、黨群聯席會議審議、黨群聯席會議集體決議和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等程序,研究決定社區重大事項。建立黨組織主導下的居民議事會、民情懇談會。明確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重要問題,應當提請居民會議討論決定。
3建立完善社區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制度
在監督機制方面,《規則》明確提出建立完善社區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制度,每年組織開展1次社區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既向街道黨工委述職并接受評議,也向所屬黨組織述職并接受評議。
《規則》提出建立追責機制,明確社區黨委委員出現8種情形,應當追究責任,并具體列明了追責方式。
作為全國第一個沒有農村建制的城市,社區就是城市的“神經末梢”。近年來深圳在社區黨建上也是動作頻頻,此次《規則》出臺對社區黨建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 此次出臺的《規則》,多數內容是對近年來深圳市在社區黨建方面比較成熟的經驗做法的提升總結,并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加以固化。同時,《規則》以問題為導向,提出一系列具體實在管用的思路和舉措,是深圳市今后一段時期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將進一步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有力助推深圳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國前列”。 《深圳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定(試行)》
1“三同步”“五嵌入”,強化業務主管單位黨建工作責任
為強化業務主管單位抓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責任,《規定》創新提出了“三同步”“五嵌入”,即民政部門黨委(黨組)應當健全完善社會組織黨建與社會組織登記、檢查、評估等同步落實的協調機制,對新申請成立的社會組織,同步采集黨員信息、同步推動組建黨組織、同步指導黨建工作寫入章程;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要結合各自職能和業務工作將黨建工作全流程嵌入社會組織年檢年報、等級評估、換屆改選、購買服務和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評先評優等各個環節。
《規定》要求建立市、區、街道三級黨建工作臺賬,及時準確掌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底數和變化,在此基礎上按單位、按行業、按區域加大黨組織組建力度,實現應建盡建。
2“黨建入章程”發揮黨組織政治引領作用
《規定》提出,推進黨建工作內容寫入社會組織章程,明確黨組織參與重大決策的制度安排,明確黨建工作機構及人員配備、黨建工作經費保障等內容和要求。
在促進黨組織建設與社會組織發展深度融合,防止“兩張皮”方面,《規定》明確規定堅持黨組織活動與社會組織發展緊密結合。黨組織書記應當參加或者列席管理層有關會議,黨組織開展的活動可以邀請非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
3派駐“第一書記” 加強黨務工作力量保障
在選優配強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方面,明確對依法成立、行業特征明顯、管理體制健全、實施行業管理的具有特殊性質的行業自律性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可以選派黨組織負責人。
在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方面,《規定》提出了選派“第一書記”、黨建組織員等富有深圳特色、符合深圳實際的措施。比如,可以選派退休或者不擔任現職的黨員干部、機關年輕干部、業務主管單位黨員干部到行業影響較大或者黨建工作薄弱的社會組織黨組織擔任“第一書記”或者黨建工作指導員。 黨組織在社會組織中的功能定位到底是什么,對這方面,《規定》是否進行了明確?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
黨的十九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在“黨的基層組織”一章中,增寫一款規定社會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的內容。據此,《規定》明確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斗堡壘,確立了社會組織黨組織功能定位,并從5個方面對其應履行的基本職責作出規定:一是保證政治方向;二是教育管理黨員;三是引領服務群眾;四是推動事業發展;五是加強自身建設。
《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職責考核辦法(試行)》 怎樣當好黨支部書記有了“履職清單”。
深圳城市基層黨建“大抓基層、大抓支部”又有了新的抓手,《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職責考核辦法(試行)》近日正式出臺施行,這意味著怎樣當好黨支部書記有了“履職清單”。
1揮起考核“指揮棒”
作為基層黨支部的“帶頭人”“主心骨”“領頭羊”,黨支部書記對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深圳市委制定出臺《辦法》,揮起考核“指揮棒”,推動黨支部書記認真履行黨建工作職責。
2考核內容突出黨支部建設
《辦法》明確了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職責考核考什么、怎么考的問題。
對黨支部書記的考核,將突出黨支部建設這個最重要的基本建設,重點考核黨支部履行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職責的情況。
明確規定,黨支部組織生活不正常的、黨員教育管理問題較多的,黨支部書記在考核中不能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考核每年進行一次
《辦法》規定考核將每年進行一次,一般于年底進行,由上一級黨委(黨總支)組織實施。
考核組將通過個別談話、述職評議、查閱資料三種方式進行考核。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黨委(黨總支)管轄黨支部書記數量的30%。
4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使用重要依據
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使用、評先評優和向上級黨組織推薦表彰的重要依據,并首次明確提出對擔任或者曾擔任黨支部書記的擬提拔對象或擬推薦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的,在組織考察時,須充分了解對其履行黨建工作職責的考核結果,作為能否提拔或推薦的重要依據。
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按規定程序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己私Y果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黨支部書記,取消其當年度各種評先評優資格,參加年度考核的不得評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一直以來,怎樣當好黨支部書記,都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也是一個實踐問題,《辦法》是否會給支部書記們一個清晰的指引?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
《辦法》對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圍繞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作用發揮六個方面,梳理歸納了支部書記履職考核的主要內容?己藘热萜鋵嵰簿褪侵Р繒浀穆穆毲鍐,支部書記對照這些內容,就能知道自己的職責任務是什么,工作重點有哪些,就可以在這個基礎上結合支部實際,有針對性地去謀劃工作、推進工作、履職盡責,從而避免陷入“東打一耙西打一棒”的誤區。
《建立健全糾正“四風”長效機制規定(試行)》
1基本原則
糾正“四風”工作要堅持政治引領、教育為先;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堅持破立并舉、糾建結合;堅持立足長遠、抓常抓長。
2糾正“四風”有了責任清單
《規定》強調,各級黨委(黨組)對本地區本單位糾正“四風”工作負主體責任,并明確了制度執行和完善、加強分析研判、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等6項責任內容。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各級黨委(黨組)以及黨委和政府辦公廳(室)、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干部具體責任內容,以此為基礎構建起一條明責、履責、追責的完整責任鏈條。
3作風教育有了工作指引
各級黨委(黨組)要針對糾正“四風”組織開展專題教育,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等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
領導干部要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個人作風情況作為考察評價干部的重要標準,對因“四風”問題受到責任追究的干部在選拔使用時從嚴掌握。
4作風監督有了立體網絡
《規定》明確了建立“四風”問題臺賬、民主生活會上專門報告、納入巡察工作及述責述廉重要內容等一系列監督檢查舉措,把監督挺在前面,打造立體有效的“四風”監督網絡。
5查處問責有了剛性要求
《規定》對加強信訪舉報、加強明察暗訪、建立健全線索移送機制、對“四風”問題優先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開展“一案雙查”嚴肅問責、約談整改等查處措施提出具體的硬性要求。
其中,對“四風”案件,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在本地區本部門發生的,在本地區本部門通報曝光;在行業系統發生的,在行業系統通報曝光;對社會普遍關注、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向社會通報曝光。
對糾正“四風”不力、群眾意見多、問題多發的單位,上一級黨委(黨組)應當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督促限期整改。因同一問題連續兩次被約談的,啟動問責機制。 《規定》有哪些探索和創新? 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
《規定》深入挖掘和系統集成了深圳在糾正“四風”方面探索形成的一些創新做法和成功經驗,比如把糾正“四風”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委、政府績效考核體系,明確規定“四風”案件通報曝光的范圍,要求對糾正“四風”不力的單位因同一問題連續兩次被約談即啟動問責機制等,并從黨內法規制度層面固定下來,切實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接下來,深圳市委辦公廳將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法規起草部門,下大氣力狠抓5部黨內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黨內法規落實落地、發力生威,確保使制度成果真正轉化為實踐成果。
內容來源:深圳特區報、深圳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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