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贛州:45人因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被問責追責
近日,贛州市監察委曝光了多起違法違紀案例。有些將群眾款的占為己有,有的違法工作紀律,曠工半月余,多次批評教育仍不改正,還有些干部工作落實不到位,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贛州經開區:45人因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被問責追責
為嚴肅紀律,經區黨工委研究決定,對鳳崗鎮黨委、區農辦黨組、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等3個黨組織和45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追責。
責令鳳崗鎮黨委向區黨工委作出書面檢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責令鳳崗鎮黨委書記黎俊、鳳崗鎮人民政府原鎮長洪水生向區黨工委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黎俊在全區領導干部大會上作出檢查。對鳳崗鎮黨委副書記、長田村包村領導、第一書記朱生強立案審查,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分別給予鳳崗鎮黨委委員、常務副鎮長鐘靈花和鳳崗鎮副主任科員王學忠誡勉談話處理。給予鳳崗鎮民政所長劉稱黨內警告處分,對鳳崗鎮民政干事董盛立案調查,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分別給予南邊村黨支部書記王建關、崗孜村黨支部書記蘭師禎、長江村黨支部書記李啟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天子地村黨支部書記劉學沅立案審查,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區黨政辦副主任湯明亮、區黨政辦信訪維穩處干事劉明扶貧工作作風不實,分別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分別給予鳳崗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張小峰、鳳崗鎮人民政府副鎮長羅虹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鳳崗鎮人民政府武裝干事、黃龍村第一書記李源和黃龍村黨支部書記曹建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黃龍村村委會主任鄧世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處理。分別給予黃龍村常駐工作隊員潘飛宇、李升友誡勉談話處理。鳳崗鎮人民政府干部楊和苓、黎業欽、邱良發、程剛、郭書業、李玲和三江鄉人民政府干部邱全林扶貧工作作風不實,分別予以通報批評處理。
責令三江鄉黨委書記葉福平、三江鄉人民政府鄉長楊振華向區黨工委作出深刻檢查,責令葉福平在全區領導干部大會上作出檢查。責令三江鄉扶貧辦主任謝媛向三江鄉黨委作出深刻檢查。分別給予赤湖村村委委員陳錦華、斜角村村委會主任郭農民誡勉談話處理。給予斜角村三組組長郭奕奎誡勉談話處理,并按程序罷免其村民小組長職務。
責令區農辦黨組向區黨工委作出書面檢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區黨工委給予區農辦黨組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劉鈞誡勉談話處理,并在全區領導干部大會上作出檢查。分別責令區農辦黨組成員、副主任鐘德福和區農辦原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陽作忠向區黨工委作出深刻檢查。給予區農辦扶貧處處長劉華鏗誡勉談話處理。區農辦干事袁龍、楊自信、李睿扶貧工作作風不實,分別予以通報批評處理。
責令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向區黨工委作出書面檢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區黨工委給予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會東誡勉談話處理,并在全區領導干部大會上作出檢查。給予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斐誡勉談話處理。分別責令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名正和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原主任科員、民政處處長許瓊向區黨工委作出深刻檢查。
給予區國土分局黨組書記劉志鵬誡勉談話處理。
通報要求,全區上下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以決戰決勝的政治信念,堅決扛起脫貧攻堅政治責任,真正把脫貧攻堅工作牢牢抓實。要強化責任落實,層層傳導壓力,形成上下左右聯動的工作運轉鏈條。要全面抓好整改,著力解決政策不落實、工作不落實的問題,切實提高脫貧攻堅工作質量。要狠抓作風建設。堅持較真碰硬,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怕慢假庸散”問題。要嚴肅追責問責,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加強“一案雙查”和責任倒查,以鐵的紀律確保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 南康區:通報2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
浮石鄉青云村油籮潭組加工廠污染環境問題。經查,2017年12月,江西省內相關媒體刊發了浮石鄉青云村油籮潭組企業無證生產嚴重污染環境的信息后,由區環保局牽頭,聯合區市監局、浮石鄉村兩級干部調查發現有13家企業存在噴漆工序、粉塵處理不到位等環境污染問題,并針對問題和污染程度做出了查封、關停、整改等處理,但直至2018年4月16日,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對浮石鄉青云村油籮潭組的加工廠污染問題進行曝光時,仍有11家加工廠在未整改到位的情況下繼續生產,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浮石鄉、區環保局存在工作落實不到位、相關人員履職不力的問題。
2018年7月,對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區環保局局長賴忠猛、浮石鄉人大主席王恩民(分管環保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的浮石鄉鄉長朱占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問題負直接責任的浮石鄉統計站站長李明忠(駐青云村鄉干部)、浮石鄉青云村黨支部書記羅亨陽、區環保局監察大隊二中隊長孔慶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浮石鄉黨委書記劉芳艷、浮石鄉黨委副書記楊文亮(分管宣傳工作)、區環保局副局長陳孝雄、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肖慶華等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蓉江街道橋口村水源保護區環境污染問題。2018年4月16日,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曝光了蓉江街道橋口村水源保護區環境污染的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蓉江街道及橋口村抓環境保護工作力度不夠,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在落實企業污染源的現場監察、各類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對重點污染企業監察等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導致章惠渠上游水源保護區存在洗車污水直排池塘、岸邊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問題。
2018年7月,對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的蓉江街道辦副主任陳淵貴(分管環保工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問題負直接責任的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四中隊長劉文平、蓉江街道辦事處橋口村黨支部書記王德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蓉江街道辦事處主任、章江河蓉江段河長賴愈暉、蓉江街道辦駐橋口村干部謝慶萍等相關責任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蓉江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劉經輝受到提醒談話處理;區環保局局長賴忠猛、副局長陳孝雄、監察大隊大隊長肖慶華3人的問題與浮石鄉青云村環境污染的有關問題并案處理。 大余: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新城鎮窯孜前村原黨支部書記劉典軍索取貧困戶錢財問題。2017年,劉典軍在擔任新城鎮窯孜前村民兵營長、治保主任期間,在政府已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代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的情況下,仍按150元/人的標準收取建檔立卡貧困戶池某某和陳某某家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共計900元,并據為己有,直至調查時才退回2人;2017年,劉典軍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四次索取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困難群眾錢財共計1100元。此外,劉典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劉典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有關違紀款已退還群眾。
經查,大余縣新城鎮干部吳玉娟2017年請事假、病假、保胎假、小產假等假期共計69天,2018年1月至7月請保胎假、小產假共計59天。除去上述請假時間外吳玉娟2017年累計曠工24天,2018年1月至7月累計曠工19天,且在上班期間還存在遲到早退不打卡等情況,導致群眾辦事找不到人,引發了群眾極大不滿。此外該同志還存在精準扶貧工作不扎實的問題。鎮領導多次找其談話批評教育后仍未改正。2018年7月20日,新城鎮黨委給予吳玉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贛縣區:通報4起干部作風典型問題
湖江鎮上站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祥亮在空心房拆除工作中慢作為的問題。經查,2017年7月,湖江鎮上站村三組村民曾某拆除了危舊土坯房,但由于黃祥亮責任心不強、工作慢作為,曾某拆除土坯房的申報補助資料一直未上報湖江鎮政府,直至2018年7月,曾某將此問題反映到市委巡察組,上站村委會才將曾某的申報補助資料上報,導致曾某的補助資金未能及時撥付,造成了不良影響。另查明黃祥亮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8年8月,黃祥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王母渡鎮醫保所所長陳春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幫扶貧困戶通電的問題。經查,2017年12月,陳春結對幫扶的貧困戶鄭某所住土坯房未接通照明用電,但陳春以鄭某的保障房馬上要完工并交付使用和鄭某對土坯房通電的愿望不強為由,對鄭某土坯房未通電問題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也未向相關領導報告,2018年元月,上級檢查組人員發現鄭某所住土坯房未通電,不符合“兩不愁、三保障”要求,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6月,陳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茅店鎮茅店村原黨支部書記張文福違反工作紀律,對扶貧項目疏于監管的問題。經查,茅店鎮茅店村烏坑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明確要求,張文福代表茅店村委會對烏坑組道路硬化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張文福本人既未到施工現場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也未組織其他人員進行監管,導致該項目工程質量不達標等問題的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7月,張文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石芫鄉廣教寺村駐村領導黃輝、村黨支部書記邱發根、區城管局幫扶干部吳進坤作風不實問題。經查,2018年3月,石芫鄉廣教寺村黨支部書記邱發根和石芫鄉駐村領導黃輝在分別得知該村貧困戶何某保障房漏水問題后,未采取有力措施,及時督促解決;區城管局幫扶干部吳進坤多次到何某家走訪,卻未發現何某保障房漏水問題,工作作風不實并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黃輝、邱發根、吳進坤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定南:對市委巡察組發現的2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定南縣就業局對就業扶貧車間回訪核查工作作風不實、履職不力問題。經查,2018年3月,縣就業局對魏嫂佳釀就業扶貧車間虛報貧困勞動力套取補貼資金問題未進一步做好問題督促整改工作。2018年7月,市委巡察組發現,魏嫂佳釀扶貧車間仍存在虛報貧困勞動力2名騙取崗位補貼的問題。縣就業局工作作風不實,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縣就業局局長馮勝花、副局長楊李平、王苑蘭對此負有相應領導責任。經研究,決定給予馮勝花、楊李平、王苑蘭等3名同志全縣通報批評。
定南縣農糧局、老城鎮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失職失責問題。經查,2016年以來,老城鎮人民政府未及時上報丁坊村部分農戶的二輪承包耕地面積,縣農糧局對老城鎮此類工作指導不夠、核查不到位,導致該村8個村民小組部分農戶至今未領取2016年度、2017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老城鎮黨委、縣農糧局黨組對此負有全面領導責任,老城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張婧、縣農糧局分管副局長李建軍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研究,決定給予老城鎮黨委、縣農糧局黨組通報批評處理,給予張婧同志、李建軍同志誡勉談話處理。
龍南:3名干部因扶貧工作作風不實被通報
經查,在8月7日縣級精準扶貧工作督查中,龍南縣衛監局楊村鎮平湖村第一書記周興強同志,工作隊員鐘建、黃杜冰同志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駐村扶貧崗位。同時,經走訪鎮、村、組干部和黨員群眾及貧困戶,發現第一書記周興強、駐村工作隊員鐘建、黃杜冰等3名同志工作作風不實,沒有按要求保證駐村工作時間,沒有吃住在村,沒有落實幫扶責任,工作履職不到位。第一書記周興強同志貧困戶認識程度和工作滿意度不高。
針對以上情況,該縣對周興強、鐘建、黃杜冰等3名同志進行通報批評;對縣衛監局跟蹤管理不到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要求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
來源:贛州紀檢監察網
編輯:劉勝男
編審:郭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