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殺妻藏尸案明一審宣判,律師解釋為何庭審到宣判歷時八個多月
2016年10月,朱某某因瑣事將妻子殺害,藏尸冰柜長達三個月。2017年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二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歷時4小時。2018年8月23日9點30分,該案將在二中院一審宣判。
受害者父親:不接受經濟賠償和道歉
慘劇的發生要追溯到兩年前。
2016年10月1日,朱某某、楊某某與雙方父母一起在飯店里共進晚餐,這是女方父母最后一次見到女兒楊某某。10月7日,朱某某夫婦還邀請男方母親到家里吃飯,“小姑娘(楊某某)親自下廚燒飯給婆婆吃,婆婆還拍了照片發在朋友圈,贊賞兒媳能干。”
然而十多天后,29歲的朱某某因為瑣事與妻子發生爭吵,后將妻子殺害,此后的三個月多月,朱某某將妻子的尸體冷藏在陽臺的冰柜里,并若無其事地掩飾,每天下樓遛狗,并以妻子的口吻和妻子的家人保持聯系。
直到2017年2月1日,農歷年初五,原本是楊某某父親60歲生日,約定下午5時擺酒慶祝,然而當天下午3時左右,嫌疑人朱某某在其父母帶領下前往虹口警方投案。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朱某提起公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2016年10月18日,被告人朱某某在本市虹口區家中與被害人楊某發生爭吵,爭吵中朱某某用雙手扼住楊某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后,朱某某將被害人的尸體冷藏。
同年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朱某某的犯罪動機、作案手段、自首情節以及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并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庭審4小時候后,法庭宣布案件擇期宣判。
此后,被害人家屬經歷了8個月的等待。
2018年8月5日,上海市高院網貼出開庭公告,案件將于8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據東方網報道,楊某某父母將以被害人家屬身份進入法庭旁聽整個庭審過程。被害人父親楊敢連也證實了這一點。8月17日10點54分,楊敢連在微博中表示,“8月23日庭審審判計劃不變,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午9點半,中山北路567號,這次和上次一樣,我們家人只能進主場5人,其他人去分會場。”
宣判前,被害人楊某某的父母接受了媒體采訪,楊某某的父親多次聲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經濟賠償和道歉,希望法院能夠公正判決。”
從庭審到宣判為何歷時8個多月?
從庭審到宣判,該案歷時8個多月之久,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律師。
上海劍湖律師事務所的陳愛萍律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陳愛萍律師表示,由于這個案件情節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缺乏第一現場導致證據收集難度大等問題,所需的審理時間較長,但仍在同類案件的正常期限內。
澎湃新聞記者從另一名刑事訴訟律師處獲悉,通常涉無期及以上的案件,法院所需的審理時間多在半年以上,對于受害人家屬可能是一個較為漫長的等待時間,但是基于保障司法公正公平,這段審理期也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