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4歲女友與70歲大爺共處一室 23歲男友舉報其賣淫
“喂,110嗎?這里有人賣淫嫖娼,你們快來抓人!”
8月16日晚上11點左右,杭州市拱墅區公安分局半山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田園春曉苑居民家中有人賣淫嫖娼。
接警后,半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核查。民警在報案人李華(化名)所說的地方發現了一男一女,并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調查,可是,事實真的如李華所說的那樣嗎?
李華今年23歲,貴州人。他口中的女子叫張雪(化名),今年44歲;男子葉明(化名),70歲。張雪竟然分別是這兩男子的女朋友。年齡差距大、三角戀愛,這關系著實讓人有點摸不著頭腦!
民警了解到,當天中午三人在張雪家一起吃飯、喝酒,一直到下午4點左右才結束。大家散場后,喝得微醉的李華又打車到良渚趕場子,繼續和朋友開喝。
李華
晚上8點左右,張雪和葉明來到上塘河邊的露天廣場跳廣場舞。隨后,兩人相約回到張雪家中。
李華酒過三旬便給張雪打電話,說要到她家里去做“羞羞”的事。沒想到電話那頭的張雪一口回絕。
晚上11點左右,醉醺醺的李華來到張雪家門口,可是,敲了半天門,張雪愣是不開。得知張雪和葉明兩人在房間內,卻讓自己吃閉門羹,李華想來想去都咽不下這口氣,就拿起電話報了警,說里面有人賣淫嫖娼。
張雪和葉明
據了解,張雪的私生活比較混亂,同時與多名男性保持男女朋友關系,男朋友從20多歲到70多歲的都有。
酒后的李華已經失去了理智,氣憤地說:“她私生活這么亂,還不算賣淫嫖娼?”;葉明年紀大了,有點不好意思:“我們雖然是男女朋友,但是,我們只是談談心而已。”;而張雪情緒非常激動,在派出所又哭又喊。
李華寫的悔過書
經調查,李華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寫下悔過書,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惡意騷擾110是違法行為,對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報假警等行為,公安機關將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和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