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久久在线观看_又色又爽又黄的免费视频播放_一区中文字幕_日韩电影在线播放

今日焦點 焦點資訊 營銷之道 企業報道 淘寶運營 網站建設 軟件開發 400電話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焦點資訊 » 正文

銀保監廢止一部規章修改三部規章:進一步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8-08-23  來源:新格網  作者:新格網  瀏覽次數:230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標題:銀保監廢止一部規章修改三部規章:進一步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

原標題:銀保監廢止一部規章修改三部規章:進一步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政策精神,推動已宣布的擴大銀行業開放舉措盡快落地,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資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持續推進外資投資便利化。

《決定》主要有如下4個方面內容:

一是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遵循國民待遇原則,不對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作單獨規定,中外資適用統一的市場準入和行政許可辦法。

二是取消《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刪去上述3部許可辦法相關條款中關于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作為戰略投資者向單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投資上述機構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的規定。

三是明確外資入股的中資銀行的監管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為中外資入股銀行業創造公平、公開、透明的規則體系,保持監管規則和監管體系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四是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銀行,除需符合相關的金融審慎監管規定外,還應遵守我國關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外資基礎性法律。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答記者問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精神,推動已宣布的擴大銀行業開放舉措盡早落地,銀保監會發布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1.《決定》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是黨的十九大確定的我國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內容,而放寬金融業外資準入是我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首要重點工作。

回顧銀行業開放歷程,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在我國銀行業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既通過“引資”增強了中資銀行的資本實力,又通過“引智”提升了中資銀行的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水平,提振了國際市場對我國銀行業整體的信心。

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利益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從國際環境看,中國經濟全球化發展和中資機構“走出去”對我國銀行業機構開放、業務開放和市場開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制度,建立內外一致、公開透明的金融市場規則的任務更加迫切。從國內形勢看,中國經濟當前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實體經濟發展需要強有力的金融支持,需要更好利用內外兩種資源、兩種市場,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務水平。

在我國銀行業穩健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銀行業監管體系也不斷完善,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監管手段不斷豐富,國際金融規則制定的話語權也逐漸增強,具備了有效防范開放風險的能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實施的金融穩定評估(FSAP)和《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評估(BCP),對我銀行業監管水平給予了高度評價。我國銀行業已具備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積極有利條件。

2017年我國對外宣布取消除民營銀行外的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股比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在今年博鰲亞洲論壇年會上,習近平主席宣布,中國將確保已宣布的重大金融開放舉措盡快落地,努力讓開放成果及早惠及世界各國企業和人民。銀保監會將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盡早推動開放措施落地。

2.《決定》的起草思路是什么?

答:現行多部行政許可規章均規定境外金融機構(或境外銀行)可與境內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企業一道,作為中資銀行的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戰略投資者,并規定了相應的審慎性投資入股條件。上述規定為外資投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基礎。

目前關于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規定集中在以下4部規章中:1.《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第8條和第9條;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1條;3.《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6條;4.《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17條。落實前述對外開放舉措,僅需對上述條款作出修改,刪去關于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股比例限制的規定,同時對因取消外資股比限制而直接衍生的監管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予以明確。

鑒此,《決定》以一部規章的形式,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同時修改上述3部行政許可規章中的相關條款。

3.《決定》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決定》主要有如下4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該辦法制定于2003年,其中關于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條件以及應當提交的申請文件等內容已經被《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多部行政許可規章所吸收和替代。廢止該辦法,對中、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適用統一的許可辦法,符合國民待遇原則。

二是取消《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刪去上述3部許可辦法相關條款中關于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作為戰略投資者向單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投資上述機構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的規定。

三是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

四是明確境外金融機構在投資入股中資銀行時,還應遵守國家關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有關規定。

4.《決定》對外資入股的中資銀行的監管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有哪些考慮?

答:在現行監管規則體系下,中資銀行包括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機構類型。《決定》規定,外資入股上述銀行,按照入股時被投資銀行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而將上述銀行變更為《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所規范的外商獨資銀行或中外合資銀行。對外資入股的上述銀行,在市場準入、業務范圍、經營地域等方面,適用與該機構類型相對應的許可規章和其他審慎監管規定。

此種規定為外資投資入股中資銀行提供了穩定的制度預期,為中外資創造了統一、公平、透明的規則體系,有利于保持金融監管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5.《決定》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還有哪些考慮?

答:當前,中國銀行業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監管手段不斷豐富,具備在便利外資深度參與的同時,有效防范開放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的能力。在推動落實放寬市場準入的政策過程中,宏觀管理部門不斷完善機制建設,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金融監管部門積極推動完善金融領域的安全審查和相關審慎監管機制,維護金融穩定。《決定》明確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除需遵守相應機構類型的審慎監管規定外,還應遵守現有和未來我國關于外商投資的基礎性法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18年第5號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中國銀保監會2018年第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樹清

2018年8月17日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進一步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資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中國銀保監會決定:

一、廢止一部規章

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二、對三部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一)將《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調整為《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將第十一條修改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中資商業銀行,按照入股時該中資商業銀行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 境外金融機構還應遵守國家關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有關規定。”

(二)將《中國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調整為《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將第十六條修改為:“境外銀行投資入股的農村商業銀行,按照農村商業銀行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境外銀行還應遵守國家關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有關規定。”

在第二十七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境外銀行投資入股的村鎮銀行,按照村鎮銀行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境外銀行還應遵守國家關于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有關規定。”

(三)將《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調整為《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刪去第一百一十七條。

此外,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修改上述規章涉及原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稱謂,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根據本決定修改的《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重新公布。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方式 | 使用協議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吉ICP備19006030號-4
企業800網 · 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