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會記憶的語言化——語言變異與文化記憶的關系
由若干非正常死亡事件引發的網絡流行語“被自殺”突破了“被字句”的規則,在很短的時間內從一個修辭構式轉化成了語法構式。這是當代語言變異的典型代表,也是由事件動因導致社會記憶“語言化”的難得樣本。社會記憶的語言化直接導致語言變異,對應著交際記憶向文化記憶轉化的過程。經由網絡的助力,“被組合”被接納為語法構式,在當代的文化記憶中被保留下來,極大地揭示了當前中國的社會構造和民眾的身份認同。
1890年8月7日,法國《蓬圖瓦茲回聲報》刊登的關于畫家凡·高自殺的消息。1947年,法國超現實主義詩人和戲劇理論家安托南·阿爾托(Antonin Artaud)完成了他對凡·高藝術的論著,《Van Gogh le suicidé de la société》,糅合“自殺”和“被社會壓迫”的意義矛盾,表達了他對凡·高之死的看法:“一個人不是孤獨地自殺,一個人也是孤獨地死亡。自殺的時候,為了迫使身體做出剝奪自身生命的非自然舉動,需要一整個邪惡勢力的軍隊。”這個說法在法語中是不合語法的,后來很多英文譯者把它譯為類似中文“凡·高:被社會殺死的人”,也失其神韻。網絡流行語“被自殺”的出現,吊詭地使我們得到了一個傳神的漢譯“凡·高:這個社會的被自殺者”。值得玩味的是,即使到今天,這個說法在法語中仍舊只是暫時性的修辭構式,而不為法文語法所接受;而在漢語中類似的“被組合”卻已經變成了一個語法構式了。
語言的第一屬性是社會性。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申明“在任何時候,語言都不能離開社會事實而存在。它的社會性質就是它的內在的特征之一”的時候,他希望強調的是“不能把語言看作一種簡單的、可以由當事人隨意改變的規約”,要看到“同社會力量的作用結合在一起的時間的作用”和“說話的大眾”。
時間、大眾和社會三股力量合流,推動了“語言與社會共變”;遺憾的是,社會語言學的這一常識往往被誤讀,索緒爾在此多有提醒:有價值的變化無意于個體化的“言語”或“言語活動”,而在于作為符號系統的“語言”。相對穩定的語言系統一旦發生變化,對于使用該語言的社會及其社群究竟意味著什么呢?
【引言】社會記憶:語言與社會共變之后
語言是人類認知的基本范型,任何一種語言都是一套獨特的常識系統。語言包含了我們在認知過程中劃分和組織世界所必須的范疇和結構方式,提供了對相應認知對象的解釋方式、分類原則和有關的知識積累。語言由此成為社會(集體)記憶的根本載體。語言的變異,因為改變了社會認知的范型而必然連鎖性地引發社會記憶的重新整合;而社會記憶的變化,其直接的表征就是語言的變異。
在社會語言學的研究中,語言變異的研究集中在語言變體、多語多言、語言接觸、語言轉移和言語民俗等領域中,尤其是在新詞的出現和舊詞的消亡、優勢話語的更迭、方言對地理民俗的存檔等具體事項上著墨尤多,所反映的是社會記憶紛雜而細微的改變,基本不涉及類似語法變異這樣對認知和記憶影響甚大的話題。當然,這也是由于語法的變異通常是緩慢的,在社會語言學才半個世紀的探索歷史中還極為罕見。相對而言,語言史的研究側重語法變異,近年來以虛詞個案溯源為范式的漢語“語法化”研究就很有代表性。然而,面對悠久的語言史,多數變化是無法確定其準確時間的,被記錄下來的已是語言的殘跡,而引發變化的社會事實卻往往無跡可尋了,相伴隨的社會記憶也就很難得以確證。
社會記憶在社會學研究中既是傳統話題,又是新近的熱點。有意義的是,社會學者相當強調語言與社會記憶之間的能動作用。早在1925年,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就注意到語言在與社會緊密相關的“集體記憶”中的重要性,“不存在沒有詞語對應的回憶。正是語言,以及與語言聯系在一起的整個社會習俗系統,使我們每時每刻都能夠重構我們的過去。”他研究失語癥患者,發現“在相當多的細節性要點上,失語癥患者的思想和集體記憶之間的聯系被切斷了。”揚·阿斯曼(Jan Assmann)指出:一個社會保持文化記憶的文化遺產,是在向自身和他者展示所屬社會的構造和傾向;而“集體的認同”,“它建立在成員有共同的知識系統和共同記憶的基礎之上,而這一點是通過使用同一種語言來實現的。”
聚焦于本世紀以來的當代中國,互聯網的飛速發展對社會與語言的雙向影響無法低估。網絡打破了文化意義上的諸多壟斷,紀實性開放性的民間表述在與體制媒體的博弈中逐步占據了一定的話語空間。2005年,中國網民數量突破一億,網絡語言開始成為一種獨立變體;在接下來的六七年時間里,反映民間輿情的網絡流行語現象從語言事實升級為了社會事實。轉型導致的現實變革乃至觀念沖突都在網絡流行語中得到了及時呈現,其中凝結的社會想象和生活經驗成為可資查驗的社會記憶;而網絡流行語的極速演變使得原本緩慢的自然語言變異在短時間內得以觀察,也為我們一窺其對社會記憶的建構作用提供了可能。
“被自殺”是2008年出現的網絡流行語,它不僅展現了社會事件被語言表述并最終改變語法體系的全過程(即下文將詳述的“語言化”),而且揭示了社會記憶“語言化”對社會認知乃至社會記憶所產生的塑型影響。這一典型個案,對于全面理解語言的社會性,探討語言變異對于文化記憶的建構功能具有樣本價值,值得深描。
“被自殺”:事件動因與修辭構式
2007年,“人民網”輿情監控室開始發布藍皮書《中國互聯網輿情分析報告》,以體制媒體視角發布重大輿情,開始記錄涉及與網絡流行語相關的諸多公共事件。“被自殺”是該報告2008年排行第二的網絡流行語,“在河北滄州警察虐殺歌女的網友議論中開始出現,阜陽‘白宮’舉報人離奇死亡后流行于網絡”,含義是“警方‘自殺’的結論不能令人信服”。以百度和谷歌中搜索出來的結果看,“被自殺”當年共計出現在了14330400個網頁上;而在與“人民網”有隸屬關系的《人民日報》上,截至2017年4月底卻僅有2個語例。
(一) 被關注的偶發事件
該報告提到的流行原因是一起真實的新聞事件。2007年,曾任阜陽市某經貿發展局局長的李國福多次到北京舉報該市潁泉區區委書記張治安違法占用耕地、修建豪華辦公樓(民間俗稱“白宮”)等問題。2007年8月26日,李國福從北京返回阜陽當天即被潁泉區檢察院帶走,隨后被拘留、逮捕。2008年3月13日凌晨,“白宮”舉報人李國福在安徽省第一監獄醫院死亡。對于李國福的突然死亡,當地檢察機關公布的調查結果是:李國福系自縊身亡,根據是“其死亡現場呈現自殺跡象”。但李國福家屬不認可這一結論,他們認為李死因蹊蹺,有待查明。
此事經媒體曝光后,引起了公眾極大的關注。許多網民認為根據當時的情況,李國福沒有自殺動機,因此,他們懷疑是被他殺。為了表述這一既像“自殺”又似“謀殺”的蹊蹺死亡事件,網民們創造性地在“自殺”前加“被”,產生了“被自殺”這一奇特的表達方式。
(1)今年初,李國福意外死在監獄醫院。檢察院迅速做出鑒定結論,稱其“自殺”。眾多網民認為,他是“被自殺”而死的。(東方早報,2009.08.16)
(二) 被激活的修辭動因
語言的表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種利益或情緒。網友意圖描述李國福的死亡事件,同時又想對此表達質疑、同情甚至憤怒之情,而既有的語法系統卻不足以表達這樣的話語事件,“被自殺”這一當年并不符合語法要求的說法也就橫空出世了。按照劉大為的觀點,“在語法功能之外那些相對來說較為具體、較為特殊或較為少用,以及立足于新的認知經驗和交互意圖才萌生出來的功能要求,依然要在語言的結構中得到實現。與語法功能相比,它們就成了似乎在追求特定效果的修辭動因。”公眾對“白宮”非自然死亡事件產生了強大的言說欲望,這正是當年“被自殺”這一說法被發明的修辭動因。
“被自殺”出現在網絡之初,是一個“修辭構式”,也就是依據語法無法完成意義推導的格式,因為“自殺”是一個自主動詞,無法用在表示被動的“被”字之后,所以它還只是一個臨時性的修辭說法。具體而言,就是在言語交際時,說話者和聽話者需要動用相當多的認知和溝通成本,諸如復述或了解“白宮”事件等信息,才能調動背景知識來扭轉語法習慣帶來的認知慣性,將“被自殺”的意義暫時理解為“被他人判定為自殺、被他殺或被迫自殺”。很快就有學者開始認定這是一類能“產生強烈的修辭效果”的“反諷”,其手段是“言者故意把‘說’字隱去,把嘴上說的當成實際做的”,“利用語言的‘自反性’故意把‘名’和‘實’混淆。”
(三) 被突破的“被字句”的語法構式
所有的“修辭構式”都是對“語法構式”的突破,因為語法構式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慣有語法格式,是可以通過構成成分來推導其組合意義的,而修辭構式則不能。參照“被字句”的語法構式來看,“被自殺”在當年無疑是違規的。
漢語語法研究的多數學者普遍認為被動句里的“被”字是由表示“遭受”義的動詞“被”演化而來的,即“被”由表示“遭受”義的動詞演變為表示被動語法意義的被動標記。“被”后面的動詞要帶有強及物性且不可為光桿的動詞,“被”之前的主語需要與后面的名詞之間具有施受(也就是動作的發出者與接受者)關系。如例2就合乎“被”字句慣常的語法構式:
(2)外交部確認中國公民樊京輝被“伊斯蘭國”極端組織綁架并殘忍殺害。(新京報,2015.12.13)
例中“殺害”的動作發出者是“極端組織”,接受者是“樊京輝”。比較之下,“自殺”的語義要求施事和受事都是自己而非他人,所以無法進入傳統“被”字句的語法構式。“被自殺”因而成為對語法構式的突破,隨即引發了語言學界的持續關注。2009年王燦龍就以《“被”字的另類用法》為題指出這是一個現象級的語言變異,但“這類不及物動詞的‘被’字句用法主要限于網絡,至于能否真正進入一般的日常語言生活,并被大眾和學界所廣泛接受,還不得而知” 。
“被組合”:社會事實與語言變異
那么,“被自殺”這幾年的應用情況如何?讓我們以百度指數為參考,來說明“被自殺”在網絡上的搜索規模。
圖1:“被自殺”百度指數PC趨勢圖(2006年至今) 來源:http://index.baidu.com/?tpl=trend&word=%B1%BB%D7%D4%C9%B1
(一)“被自殺”的固化
從圖一可見,2008年首現于網絡的“被自殺”,是從2009年開始被網絡熱搜的,其中較高的三個波峰都有明確的事件動因,它們強化了公眾對“被自殺”這一說法的理解、適應和記憶。
第一個波峰出現在2010年1月,廣東深圳市的臺資企業富智康集團(2013年以前名為“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生產基地及生活園區發生一起員工墜樓身亡事件,在之后的半年內有國內主流媒體報道的一系列跳樓死亡或重傷事件多達十余起,大多數死者的自殺動機或死亡原因未知,之后富士康員工跳樓新聞被封鎖。中央部委聯合調查組于當年5月前往調查;而網民普遍認為惡劣的工作環境是富士康員工“被自殺”的元兇。十多次跳樓案的報道成為一次次對“被自殺”這一新興說法的強制性復述。第二個波峰的時段在2011年8月底。湖北公安縣紀委紀檢監察一室主任謝業新,在協助查辦該縣副書記貪腐案后不久在辦公室內身亡,身上有10余處刀傷,當地公安機關宣布其為“自殺”,但諸多蹊蹺敏感之處也引發公眾認為其“被自殺”的疑慮。由于與“白宮”事件的高度相似,這一輪波峰達到最高值,“被自殺”以幾乎復制的方式再次被闡釋與傳播。第三個波峰是在2013年5月上旬,北京京溫商城安徽女孩袁某墜亡案后,民間回應激烈。知名博主“琢磨先生”率先發表了“不會自殺承諾保證書”,在新浪微博、騰訊微博和推特上以數十萬人次的量級被復制轉發,一些知名用戶如李開復等人的加入更是引發社會的熱議。至此,“被自殺”以不需要解釋的方式直接進入了人們的自覺表述中。
(3)我是李開復,我絕對不會自殺。將來如果我出任何意外都是他殺,請警方務必徹查。轉發本微博并做出你的承諾以防被自殺。(原微博已被刪除。仍可見于http://twitter.com/kaifulee,2013.05.09)
于此同時,大量非正常死亡事件見諸自媒體。“躲貓貓”、“俯臥撐”;“喝水死”、“鞋帶死”、“睡覺死”“談話死”、“噩夢死”,等等,都曾一度流行網絡。雖然沒有以“被自殺”為新聞關鍵詞,但是它們曝光的各種事件細節,固化了人們對“被自殺”的理解和記憶,以聯想的方式與“被自殺”構成語義上的聚合關系。
(二)“被組合”的衍生
2009年7月,西北政法大學應屆畢業生趙某在天涯論壇上發帖,揭露所在高校為保證畢業生就業率,在學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用工單位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以造成畢業生就業的假象。
(4)在從未聽說過就業單位的情況下,便與當地一家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對此,高校畢業生趙冬冬自稱“被就業”。一時間,“被就業”成為社會熱門詞匯。(人民日報,2009.07.27)
這是在《人民日報》上最早出現的“被組合”語例。“被就業”一說套用“被自殺”的格式,引發了“被組合”的風行。
(5)2009年“被”字被廣泛使用并不是某個人的心血來潮。早在60年前,中國人就是“被壓迫”、“被欺負”、“被剝削”的。60年后,“被”賦予了新的意義,例如:“被代表”、“被富裕”、“被就業”、“被自殺”等等。(楊恒均,新浪微博,2010.01.04)
此時,以“被自殺”為代表的“被組合”(如“被代表”、“被富裕”、“被就業”)明顯不同于 “被壓迫”、“被欺負”和“被剝削”這類被字句,人們通過突破傳統的語法構式來描述自身所遭受著的被動現實。這時的“被組合”仍然是一個修辭構式,“事實上,恰恰是人們先感受到原本自己能夠控制的行為或狀態,現實中卻在人為操控下對自己產生了難以抗拒的壓制力,變得只能無可奈何地接受它們的影響以及由此帶來的后果,換句話說,它們在一定社會環境中已經被賦予了強及物性,人們才會在語言使用中自然地將它們充填進‘被’字后的及物性空位。”
這一系列的“被組合”使得這一修辭構式衍生為一種“框填式”的網絡流行語,“被”與其后的框填成分在語義搭配上出現“被動+非被動”的悖論。具體來看“被”字后背框填的部分,第一種是[+有意識、+可控制]的,在行為域或認知域中具有自主性,動作或狀態的完成不需要出現他者,這就與前面所加的“被”的“被動義”矛盾了。如:
(6)在互聯網上不斷出現“被捐款”、“被就業”等詞語時,長沙市民張健嘗到了“被買房”的滋味。 (中國青年報,2010.03.03)
第二種是[+有意識、-可控制]的,在行為域或認知域中也具有自主性,但其動作的完成或狀態的持續是不可由主體自身或其他主體所控制的,因此同樣與“被動”構成矛盾。如:
(7)從“被艾滋”到“被痊愈”:農民李建平的艾滋烏龍史 (南方周末,2009.09.02)
第三種[-有意識、-可控制]。往往是用于描述事件或狀況,無所謂主動更無所謂被迫,因而與“被動”義依然會發生矛盾。如:
(8)普通旅客怎么才能不“被高速” (南方周末,2010.01.04)
這種矛盾的強制搭配迫使我們轉變認知模式,將“被”后面的陳述理解為非真實的內容,既可以是對客觀事實的否定(例9),也可以是對主觀意愿的否認(例10)。
(9)僅有“總值”和“人均”的小康并不是全面的小康,一部分人“被小康”會損害全面小康的價值底色、降低全面小康的實際成色。(人民日報,2015.12.24)
(10)這里的“少數和弱勢群體”不一定是經濟意義上的窮人,而是選民比例中的少數族群和政治氣候下的弱勢群體,比如亞裔雖然整體上擁有較高收入和學歷,但因為人口比例小而在選舉期間不是幾乎不被提及,就是“被代表”。(人民日報,2017.01.04)
當“被組合”衍生為一個幾乎可以否認一切的常用格式時,它作為修辭構式的流行感也就逐漸減弱了,而通過固化和衍生,“被組合”開始贏得語言事實的地位。我們在權威媒體最近的報道(例10)中,看到用于境外事件的語例,這進一步證實了“被組合”已經為漢語的語法構式所接受,特定語境的規定性已經被完全消解了。
“被時代”:語言事實與社會記憶的語言化
社會事實的發生,是語言變異的導火索。但沒有語言事實的錨定,社會事實的曾經發生將無跡可追溯,其后續影響也無法達成。
(一)社會記憶語言化的必要條件
需要特別留意的是,“一個語言變化需要在言語社區中逐步推廣,這個推廣過程是需要一股相當強勁的社會動力的”,社會動力來源于具體的事件動因,但是它的影響必須大到足以壓制語言常規并致使其發生變異的強度,我們的認知才會啟動社會記憶的語言化,即:以某種新的語言事實來應對新的社會事實。“被組合”能得以成為語言事實,根本原因在于我們進入了一個“被時代”,百度上甚至有“我們都是被字輩兒”的詞條。具體到“被自殺”,首先是因為存在一系列非正常的死亡事件,2010年3月公安部甚至成立了一個名為“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領導小組”。
其次,社會記憶的語言化要有“正典化”的步驟,需經過政治的、學術的、文化的認可。為民眾所能看到的則是,變異了的言語形式必須被社會的主流媒體接受被自主傳播。一般而言,會經過一個從“被動引用”到“主動使用”,從文字媒體到綜合媒體傳播的過程。比如,例1是2009年的語例,其中的“被自殺”是以打引號的方式出現在《東方早報》上的。2013年賈樟柯導演的電影《天注定》出現了取材于富士康跳樓事件的一個故事,上海“立波一周秀”這類劇場脫口秀節目中“謝業新案”也成了被公開諷刺的話題。到2014年7月中央電視臺的時政評論節目《焦點訪談》,在“被打護士又被自殺”的報道中,“被自殺”已經不再需要打上引號,而且與“被打”這類傳統被字句共現而不加區別了。
進入權威字典,是正典化最正式的形式,也是社會記憶語言化的最終標志。2012年6月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第六版《現代漢語詞典》,在“被”的條目下,添加了一個義項:“用在動詞或名詞前,表示情況與事實不符或者是被強加的(含諷刺、戲謔意)”,其示例就是“被就業”和“被小康”。這標志著,作為修辭構式的“被自殺”由此轉化為了語法構式。
與“被自殺”相似,2008年十大網絡流行語之一的“山寨”也進入了2012年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新添的兩條釋義都源于這四年來的網絡流行,即“仿造的、非正牌的;非主流的、民間性質的”。2014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規范詞典》(第三版)在“土豪”條目下參考網絡新義增加了“今也指富有錢財而缺少文化和正確價值觀的人”的新義項。一旦進入詞典,不僅意味著相關音形義的合語法性被認可,而且對于該語言社群而言,記住這些內容是人們文化記憶的義務。可見,正典化是社會記憶語言化的必要環節。反過來,語言化是將相關的社會知識納入以語言為載體的常識系統的標志。“因為文本被奉為正典,相關的人群就有義務回憶它。”社會記憶經由語言化的型塑,完成了最廣泛也最抽象的固化。
當然,“并不是所有重要的文化經驗都會影響到語言的,而且并不是根據‘文化經驗’的重要程度來決定它們影響到語言的可能性的大小。那些反映某個社會文化因素的語法特征總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往往不代表該社會最典型的文化特征。哪些社會因素能夠影響到語言取決于多種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一個限制是來自語言系統內部的狀況”。“被自殺”類的被動句,在語義表達上仍舊遵循了被字句逆向表述基點的突顯原則,“說話人想要強調或突出某項行為某個動作的被動性、承受性,乃至不可抗拒性,就必須有意識地使用‘被V’式”。木村英樹的觀點也解釋了“被自殺”后面出現非強及物性動詞的可接受性,他指出,被字句中的及物性關系應該概括為有影響性的(affected)關系,相應的,“被”字前面的成分的語義角色就是受影響者(affectee)。
(二)社會記憶語言化的必然后果
語言化了的“被組合”是“被時代”社會記憶的符號化表達。俗語常說“我們那里是有這么個說法”,這實際上是對某種語言化了的社會記憶的認可,意味著這種說法所負載的信息在當地應該是無需解釋的“地方性知識”(Local Knowledge)。“地方在此處不只是指空間、時間、階級和各種問題,而且也指特色(accent),即把對所發生的事件的本地認識與對于可能發生的事件的本地想象聯系在一起。”在圖二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種聯系被突顯了出來。
圖2: “被自殺”Google關鍵詞指數網頁趨勢圖(2004年至今) 來源:http://trends.google.com/trends/explore?date=all&q=%E8%A2%AB%E8%87%AA%E6%9D%80
這里較高的兩個峰值。左邊是2011年8月的謝業新“被自殺”案,這在圖一中也很突出,是一個被強化了的“警方‘自殺’的結論不能令人信服”的“本地認識”。值得玩味的是,右邊的波峰出現在2012年8月,出于可以想象的理由,圖1(百度)并未突顯,而圖2(谷歌)則為最高值。與之對應的社會事件是:《人民日報》“大地”副刊主編徐懷謙,因罹患抑郁癥,于2012年8月22日下午2時跳樓自殺。業內人士證實自殺消息,并質問真實死因。公眾在死者自殺無疑的判定下執意追問“被自殺”,無疑是意在言外的“本地想象”了。對于過去發生的事情來說,記憶常常是選擇性的、扭曲的甚至是錯誤的(諸多“被自殺”案最終的法醫鑒定都是“自殺”,但是民眾仍舊堅持認為是“被自殺”),因為每個社會群體都有一些特別的心理傾向,或曰心靈的社會歷史結構。
社會記憶的基礎正是這樣的心理傾向,它是記憶主體針對自身所處狀況喚起特定的過去事件并賦予意義的主體性行為。從“本地認識”到“本地想象”,中間隱匿著牢固的民間邏輯,與體制話語構成了緊張的博弈關系。以“被自殺”、“躲貓貓”和“打醬油”為代表的一系列網絡流行語,在這場博弈中成為固化社會記憶的砝碼,從輿情來看,民間的社會記憶無疑爭奪到了一定的話語權,政府在民眾中陷入了信任危機。
(11)網絡對政府信息的質疑甚至惡搞,“被”句式的流行,如政府民意調查中的“被滿意”、“被小康”、“被就業”、“被提高”、“被代表”等現象,雖失偏頗,但反映出社會民意對政府行為缺乏應有的認可和信任。這些已經嚴重敗壞了黨的聲譽,損害了人民政府的形象,極大影響了政府管理行為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人民日報,2009.12.08)
“被組合”可以說是中國流行語史上最具社會學和語言學價值的現象。作為語言事實的“被組合”,聲張了對公權力的不滿和懷疑,表達了公眾對個體權利的無奈訴求,也宣告著民眾社會參與意識的覺醒。這是“被自殺”引發的當代中國社會記憶的重要切片,“將一定時期發生在一定社會中的自殺現象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我們會發現這個整體并不是一些獨立單位的簡單集合,相反,它本身就是一個自成一體的新事物,有著自己的整體性,自己的個性,甚至自己的本質特征。而就其本質說,它具有社會性質。”
網絡給社會記憶的語言化提供了新的媒介,為自媒體與體制話語的博弈提供了方便的舞臺,網絡流行語才得以借快進的方式從修辭構式轉化成了語法構式。參照揚·阿斯曼的文化記憶理論,我們會發現:社會記憶的語言化正好對應著交際記憶向文化記憶轉化的過程。
表1:語言變異理論與文化記憶理論的關系對照表
歷史有驚人的相似。1947年,法國超現實主義詩人和戲劇理論家安托南·阿爾托(Antonin Artaud)完成了他對凡·高藝術的論著,書名定為“Van Gogh le suicidé de la société”,糅合“自殺”和“被社會壓迫”的意義矛盾,表達了他對凡·高之死的看法:“一個人不是孤獨地自殺,一個人也是孤獨地死亡。自殺的時候,為了迫使身體做出剝奪自身生命的非自然舉動,需要一整個邪惡勢力的軍隊。”這個說法在法語中是不合語法的,后來很多英文譯者把它譯為類似中文“凡·高:被社會殺死的人”,也失其神韻。網絡流行語“被自殺”的出現,吊詭地使我們得到了一個傳神的漢譯“凡·高:這個社會的被自殺者”。值得玩味的是,即使到今天,這個說法在法語中仍舊只是暫時性的修辭構式,而不為法文語法所接受;而在漢語中類似的“被組合”卻已經變成了一個語法構式了。
不難想象,若干年后人們使用“被自殺”類的語法構式時,那些真實發生過的“被自殺”事件會被淡忘,交往記憶會被磨損并消耗殆盡。言語活動的語境規定性消失了,但是語法的新構式留存了下來;也就是說,變異完成了從言語到語言的進程,“被壓制、被愚弄”凝結在了被字句新添的語法意義中。盡管語言學者仍可以在文獻中找尋這個語法意義由來的草蛇灰線,但是民眾只會在相似的境遇時使用這個表示質疑、抗爭與覺醒的語法構式,以文化記憶的重構來延續文化遺產,具體地說就是參照當下的情境激活并啟用“被組合”。
作為難得的個案,“被自殺”由此證明了:語言變異是與交往記憶相適切的可變符號連續統:社會記憶依賴某種媒介,如文物、圖像、文獻或各種集體活動來保存、強化或重溫,在這些穩定的形構方式中,語言無疑是其中最強大的。社會記憶語言化的實質是使得交流意義或集體分享的知識得以客觀化即語言符號化,完成從修辭構式到語法構式的全過程,這是相關知識以社會遺產的形式進行傳播的先決條件。“我們已了解了語言是如何將世界客觀化的,它把一切經驗都轉化為一個統一的秩序。在這一秩序的確立過程中,在既理解世界又產生世界的雙重意義上,語言便把世界給現實化了。所以,維系事實的基本現實就是不斷地用同一種語言把延綿的個人經驗客觀化。”過去的哪些說法在該文化記憶中被保留下來并突顯出來,哪種價值在其身份征用中被呈現出來,極大地向我們揭示了這個社會的構造和傾向。
一個社會通過保持語言類的文化記憶,才能將對自我的身份認同延續下去。“被自殺”也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標志著當下中國民眾的“地方性知識”,并為后世留下了理解當代中國社會心理認同的民間樣本。
(作者系華東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民俗學研究所教授。本文原題為《“被自殺”與社會記憶的語言化——語言變異與文化記憶的關系例析》,首發于《貴州社會科學》2018年第6期。轉載未收錄原文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