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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開口借車,借還是不借?借吧,怕出事;不借吧,情面上又過不去。湖北漢川市的馮女士就遇到這種事情,可就在她礙于情面,把一輛保時捷借給朋友之后,麻煩來了。
好心借車給朋友
朋友私下把車拿去貸款了
去年底,馮女士以59萬的價格購買了一輛保時捷Macan二手車,首付24萬,按揭3年每月還款1萬5。
因當時她還在考駕照,車輛暫時閑置,正好一位姓蔡的朋友找她借車,她礙于情面便同意了。
沒想到,蔡某這車借得時間有點久!
今年4月份,馮女士多次催促蔡某還車,可他屢次找借口推脫。隨后,馮女士發現:自己的保時捷車早在今年的1月10日就被蔡某以14萬的價格抵押給了借貸公司。
蔡某承認,自己通過朋友介紹,聯系上一家地下貸款公司,偷偷把馮女士的車開過去做了抵押。
想贖回車先交18萬
律師:這是惡意侵占財產
馮女士說,她通過蔡某聯系上了抵押方徐某,表示想把車贖回。但徐某稱需另繳18萬元,并且是他收到錢后才可取車。
馮女士
為什么不能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對你有保障。哎,算了吧,我有事。(掛斷電話)
徐某
對方的態度讓馮女士更加不敢隨便交錢了。
隨后,馮女士將此事反映給轄區派出所,公安機關表示屬于經濟糾紛不予立案。
對此,湖北熾升律師所律師認為:此事涉及民事侵權。抵押物保時捷車并非蔡某合法財產,貸款公司在放款時也沒有對貸款人進行審核。
湖北熾升律師所律師 楊敏
相當于是惡意侵占財產。馮女士沒有簽協議,也沒有參與借款還款過程,所以還款的條約對馮女士是無效的。如果說車在抵押公司或者蔡某手上,馮女士是可以拿回來的。
八妹和車概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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