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鄉鎮干部:來督導督查的人比抓落實的還多
督導、督查、督察……都是上級通過實地查看、走訪調研、翻閱資料、詢問答復等方式,督促各項工作完成的一種手段。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加大了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督查,有力促進了各項任務保質按時完成。然而督查過多過濫,則可能適得其反。
半月談記者在基層采訪時,聽到許多鄉鎮干部訴苦:中央層面的督查很有必要,但目前一些地方層層搞督查,已成基層不能承受之重,不僅沒有達到促進工作落實的效果,反而嚴重耗費了具體抓落實的人力、物力、精力,產生反作用。
都在督查,誰來落實?
問:這段忙啥呢?
答:精準扶貧。
問:扶貧部門干啥呢?
答:督查我們。
問:這段忙啥呢?
答:污染防治。
問:環保部門干啥呢?
答:督查我們。
問:這段忙啥呢?
答:土地執法。
問:土地部門干啥呢?
答:督查我們……
問:你是哪個部門的,怎么誰都督查你們?
答:我是鄉鎮干部。
這是半月談記者在華北、華東一些鄉鎮采訪中聽基層干部說的段子,細節不同,大體內容相仿。顯然,這有些夸張,但反映的問題卻很真實。
近年來,在各項工作抓落實的要求下,各種形式的督查多了起來,作為在一線落實各項工作的鄉鎮黨委政府,迎檢壓力之大難以想象。
“從2017年9月開始,僅鄉上的2個鍋爐,各級部門就查了10多次。”一位鄉鎮干部告訴半月談記者,以環保督查為例,2017年4月,原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開始了歷時一年、共計25輪次的環保督查。
而在原環保部督查之前,市里和縣里不放心,還要自行提前檢查幾次,再加上各種專項整治檢查和市縣兩級的日常檢查督導,僅環保一項,平均每半個月上級就檢查一次。
“有檢查就一定有追責,來的都惹不起,所以要好好陪。”一名鎮黨委書記說,上級來檢查某項業務,下級政府領導和業務部門都得陪同。
到了鄉鎮一級,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都得陪同,否則可能會被認為不重視。“我一年中有200多天在迎接、陪同檢查,有時候這個檢查組還沒走,另一個又來了。”
東部某省一位負責畜牧、林業、水利等多方面工作的鄉鎮干部說,從今年3月以來,他迎接、陪同上級各個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的次數已經超過50次。
到了年底,光迎檢這一項工作就忙不過來,鄉鎮日常工作基本不干了。他感嘆道:“現如今督導檢查的人比具體抓落實的人還多。”
重形式輕內容,工作未落實反落空
半月談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為了促進工作落實的各類督查,許多都演變成形式主義,不僅占用了基層干部大量時間和精力,更影響了被督查工作的落實。
“上級檢查的時候過分重視臺賬,開會多、研究多分值就高,對工作的結果反而不太重視。”一名鄉黨委書記對此很不理解,有的工作開會多與其說是重視,還不如說是效率低。本來一個會就能解決的事,開那么多會干什么?
據這名鄉黨委書記反映,不管是計生、宣傳還是黨建,各項工作的檢查考核都會被細化成分值,比如評價領導是否重視,要看“開過幾次會、研究過多少次,是什么級別的會布置的”,還有的要求每月必須開會研討一次,每一項都對應著相應的分值。
為了應付檢查,有些鄉鎮想出一個絕招:在一個多議題的會議中頻繁變更會議室的電子條幅,換一個議題就換一個會議名稱,拍照留念以備督導檢查。
“整天被督導檢查,不少鄉鎮干部已經是背著不止一個處分在干活了,誰也不想因為臺賬的問題背處分。”一名鄉鎮干部告訴半月談記者,大家的想法是,不管形式主義不形式主義,既然上面要看,先把臺賬做漂亮,等檢查過了再說干活兒的事。
以扶貧檢查為例,不少基層干部反映,不同部門要求的材料側重點不同,考核指標排列順序不同,他們大量的時間用于給不同的部門準備不同的材料,對脫貧攻堅工作不但沒有推動作用,反而侵占了他們抓工作落實的時間。結果“工作沒有落實,反而落空了”。
上面千條線,鄉鎮一根針,各級各類督查人多頻次多讓基層干部身心疲憊。不少基層干部告訴半月談記者,由于各類督查太多,基層一些日常工作只能放到晚上和周末做。“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白天陪檢查,晚上開會布置工作更是家常便飯。”一位鄉鎮干部說。
減數量提質量,督查要“瘦身”
干部群眾和專家認為,在當前改革發展不斷提速的大背景下,有些督查是必須的,是保證各項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但是,層層督查、形式大于內容的督查則讓基層干部不堪重負,亟待“減數量、提質量”。
對督查要持審慎態度,不能太隨意。一位黨校教授認為,應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進行督查,并注意頻次。對于工作難度大、程序復雜的事項,可以帶著標準、規則,就不同時間段的具體要求有針對性地去督促檢查;對于流程簡單的事項,在推進過程中就沒必要三番五次去查,可以直接“要結果”;常規工作要形成制度,不能心血來潮,說查就查。
上級單位不要為了自己“留痕”折騰鄉鎮干部。一位曾參與督導檢查的干部坦言,本身督查是為了抓落實,可如今一些督查卻成了督查單位規避問責所需。“雖然自己制定的檢查評比細則并不科學,效果也有待商榷,但是通過到鄉鎮督查,有關部門可以表現自己重視某項工作,抓落實也留了痕跡。”
同一項工作檢查應統一時間集中開展。不少鄉鎮干部提到,比如年底的扶貧檢查,可能涉及到產業、衛生、教育方方面面的工作,不要今天扶貧辦去查,明天教育局去查,后天衛計局去查,可以規劃一下,各部門集中進行,避免占用鄉鎮干部過多時間。同時,有些數據可以共享,各個部門不要各自為政,都伸手向基層要數據。
提高檢查人員自身素質,避免檢查者“念歪經”。華北某市要求鄉鎮干部必須保證晚上1/3的人員在崗,并異地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夜查。一位鄉黨委書記說,檢查組某晚去檢查時,他們正在開全體會議布置工作,按說人數遠超1/3,但檢查組非要對照當天值班表核對人名,還要求每人必須出示身份證,某職工沒帶,不得不翻箱倒柜找到一份身份證復印件才算過關。這不是促進工作,這是瞎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