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嫌犯和滴滴,誰在撒謊?
滴滴順風車案嫌犯被批捕,稱并未“臨時偽造車牌號”。
8月27日,樂清市人民檢察院對“女孩滴滴順風車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鐘元,以涉嫌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批準逮捕。
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于8月27日受理樂清市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鐘元的案件材料后,經依法審查認為,鐘元的行為已涉嫌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于8月27日依法對鐘元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8月24日,浙江省溫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途中被害。
犯罪嫌疑人鐘元
之后,滴滴平臺在發布的道歉和聲明當中提到:“案發時車牌系鐘某線下偽造。”(下圖)而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從去年五六月份開始就一直在用案發時車牌跑滴滴順風車。
警方的通報中,案發當時,鐘某駕駛的是一輛川A31J0Z車牌的小轎車,那么他是否就是用這個川A的車牌注冊的順風車呢?
視頻截圖
警方調取的監控也記錄下案發當時川A31J0Z車輛在案發地附近出現。通過監控畫面可以看到,24日13點48分39秒的時候,這輛黑色川A車牌的滴滴順風車駛入了溫州樂清的淡溪所在區域。在另外一個監控視頻里,15點39分02秒的時候這個車牌的車駛出了作案區域。
警方在辦案時向滴滴平臺申請調取車主信息時,得到的也是川A的牌照。
犯罪嫌疑人鐘某也承認川A31J0Z車輛就是當時的作案車輛。但在滴滴平臺發布的道歉和聲明當中提到“案發時車牌系鐘某線下偽造”的這一說法,在記者采訪時,滴滴方面未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