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云南省文化廳原廳長黃峻,不少媒體人都會想起他在一次公開述廉中的表態,因為實在是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圖片來源于網絡)
2014年1月26日下午,在云南省紀委全委會上,8位州、市委書記和省管部門“一把手”向省紀委委員公開述廉。
“配偶在哪里工作、有幾套房子、怎么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述廉中都要一一作出說明。與會者現場對述廉人作出測評,還有紀委委員質詢述廉內容。述廉對象故意隱瞞、回避重要情況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黨紀、政紀處分。
在這個會議上,時任文化廳廳長的黃峻說:“我在昆明有一套房子,其他地方沒有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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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公開表態,當時曾一度成為媒體報道的焦點。
然而就是這樣口口聲聲公開表明自己廉潔的時任文化廳廳長的黃峻,早在兩年前,也就是2012年,收了一個體老板達謀的一大筆好處費后,給評標小組組長戴(音)某推薦了達某的綠化公司,拿到了當時云南省博物館綠化項目2200萬元工程。
△資料配圖(圖片來源于網絡)
投標前先請廳長吃飯
個體老板達某是西山區海口人,擁有一家礦業公司。2012年12月,達某打聽到云南省博物館新館室外要做景觀工程,該工程分為幾個標段,第一標段要公開招投標。
于是,達某找來6家具有資質的綠化公司進行投標,其中有4家是省外公司。其實,達某的目的是想讓云南某綠化公司中標,省外這些公司只是參與陪標。 據達某供述,投標前,他請托云南省文化廳原廳長黃峻吃飯。飯桌上,他與黃峻商量如何才能中標。后來,他專門送了一筆錢給黃峻表示感謝。
有了黃峻這棵大樹支撐,想不中標都難。從上打好招呼后,達某又請托了云南省博物館負責人、也是這個項目的評標小組組長戴某幫忙,請求黃峻想辦法讓他找來的綠化公司中標。
領導一個舉動下屬心領神會
在投標過程中,因為6家綠化公司都是達某找來的,所以各家公司的評標報價均由他制定。
評標小組組長戴某證實,作為招標方,又是評標小組組長。投標前,6家公司都將標書交到招標方后,他拿著名單找到黃峻過目,問黃峻還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當時,黃峻在辦公室里說,云南某綠化公司的業績還不錯。說完這話后,黃峻就打電話給達某,并說要讓戴某和達某認識。
雖然黃峻沒有明確說讓達某的綠化公司中標,但黃峻的舉動已告訴戴某,就是想讓達某的綠化公司中標。
順利拿下2200萬元工程
在評標過程中,云南省博物館有兩名評委,還有另外5人。評標中,戴某專門給省博物館的另一位評委(劉某)打招呼,給達某的綠化公司打高分。同時,他還向其他評委說了一句,達某的綠化公司業績不錯,其他的就不敢多說了。
當時參與云南省博物館綠化項目投標的共有19家綠化公司,達某控制了其中6家公司,而且還串通招標方,評標結構下來后,達某的綠化公司以2200萬余元中標。
2017年9月,黃峻涉嫌犯罪案發,辦案人員傳喚達某到指定地點。隨后,警方將達某抓獲歸案。
以串通投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達某串通投標行為,情節嚴重,應當以串通投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上,達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沒有意見。 你在這個綠化項目中非法獲取了多少利益?法庭上,法官詢問達某,而達某表示,目前項目還在結算審計,具體獲利多少還不清楚。
辯護人認為,招標過程中確實損害了公平競爭。但這個綠化項目做完后,質量沒有問題,還獲得了魯班獎,沒有損害國家利益。本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