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騙錢后報警,結果再一次被騙!儋州、昌江這6名男子設的連環套致多人落入陷阱
錢被騙后報警
誰想又被騙了!!!
福爾摩斯·南瓜妹很想知道答案
“錢被騙了沒關系,我是網警幫你追,一切照我說的做,你的錢就能追回來。”
儋州、昌江6名男子竟然以已經上當受騙的受害人為目標,組成詐騙團伙,冒充網警以“幫助受害人追回被騙款”為由實施詐騙。6名受害人信以為真,落入騙子布置的“騙中騙”圈套。
這6名所謂的網警是怎么詐騙的?
原來從2017年4月開始,何某、黎某虎、覃某、黎某學、范某、林某就已經埋好了“圈套”。
他們分工合作,發布能幫被害人追回被詐騙款的虛假信息,并留下QQ賬號等聯系方式,當有人“上鉤”時,覃某等人便冒充網絡警察,騙被害人轉款,進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2017年6月18日至7月21日,胡某等6名被害人因網上刷單或購買游戲幣被他人詐騙。
他們分別在網上搜索到覃某發布的虛假信息后信以為真,便聯系辦理追回錢款事宜,覃某等人冒充網絡警察,騙胡某等6人通過支付寶向指定的銀行卡轉賬1100元至45678元不等的錢款。
同年7月21日,何某等6人在昌江某羊肉店內被民警抓獲。次日,民警在套間內搜查,繳獲到電腦、手機、銀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
法院怎么說?
一審法院認為,何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參與電信詐騙犯罪,騙取他人6.209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六被告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可酌情從重處罰。一審法院遂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六被告人1年6個月至6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發還各被害人。
宣判后,何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訴,稱原判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從輕改判。海南二中院在二審審理過程中,何某等人于今年5月31日向法院繳納退贓款共計6.2097萬元。
海南二中院經審理認為,何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參與電信詐騙犯罪,共同騙取他人錢款6.2097萬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本案全部涉案贓款已追回,挽回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二審對全案量刑予以酌情從輕調整依法改判,遂作出上述判決,并將退繳的贓款分別發還給胡某等6名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