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空姐遇害案救援隊起訴滴滴追討百萬賞金,鄭州法院已正式受理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8月30日從河南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委托律師處獲悉,救援隊起訴滴滴出行要求兌現百萬元懸賞金一案,已被鄭州開發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救援現場。資料圖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5月5日晚,空姐李某在鄭州遭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殺害。5月10日,滴滴懸賞百萬元尋嫌犯劉振華,“對提供線索的熱心人,滴滴將視線索重要程度給予最高100萬人民幣的獎勵。”5月11日,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接受辦案機關邀請,開始搜索嫌犯。 5月12日,救援隊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發現并成功打撈出一具遺體。經警方確認系嫌犯劉振華。
事后,救援隊委托律師和滴滴方代理律師就懸賞金一事溝通,但未達成一致。
8月27日,救援隊向鄭州開發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起訴書稱,原告(救援隊)獨自發現并成功打撈嫌犯上岸,在案件偵破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因此滴滴應當按照懸賞公告內容向其支付報酬。根據我國《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三條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起訴書認為,原告委托律師付建向滴滴提出懸賞支付請求,后者毫無誠信,完全不顧品牌形象以及社會影響,拿各種無根據的理由進行推脫,拒不支付該懸賞金。無奈原告提出訴訟。
8月30日,澎湃新聞從救援隊委托的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處獲悉,他們遞交起訴書時,還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30日鄭州開發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下達了《案件受理通知書》。
澎湃新聞注意到,6月13日,滴滴曾稱,已委托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全權保管100萬元線索資金與線索提供人的后續溝通及獎金發放工作,希望相關申領人能夠提供切實有效的證據,并經公安機關確認對案件偵破確有重大幫助后,盡快與該律所聯系。如于9月1日仍無公安機關確認有效線索,100萬元獎金將捐贈給公安部主管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