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財政部回應為何不修改5000元個稅起征點:未來將動態調整
中國網財經8月31日訊今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就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等法律案有關問題舉行發布會。全國人大機關和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負責人出席發布會。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中國網張若夢攝)
以下為文字實錄:
記者:有關個稅法草案修正的問題提問。第一個問題,個人所得稅法一審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以后,我們可以看到二審稿中有關5000元的起征點實際上并沒有進行大規模的修改,想請問一下這主要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第二個問題,在草案二審稿中新增了關于勞務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減除20%費用的標準,同樣想請問這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謝謝。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謝謝央視這位記者的提問。這次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大家說的起征點,是這次修法的重要內容,社會關注度很高。最終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確定為每月5000元,主要是基于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是統籌考慮了城鎮居民人均基本消費支出、每個就業者平均負擔的人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后綜合確定的。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數據測算,2017年我國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鎮居民消費支出年均增長率推算,2018年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每月42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確定為每月5000元,不僅覆蓋了人均消費支出,而且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
二是這次修法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外,還新增了多項專項附加扣除,擴大了低檔稅率級距,廣大納稅人都能夠不同程度的享受到減稅的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僅以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這一項因素來測算,修法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
三是在稅法審議過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又增加了兩項扣除,一是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二是允許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類收入在扣除20%的費用后計算納稅,這樣使得相當一部分納稅人的費用扣除額進一步提高。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
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讓納稅人盡早享受減稅紅利,今年10月1日起,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稅率表計算納稅。明年1月1日起,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并起來計算納稅,并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為了便于大家理解此次改革的減稅效果,我在這里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假如某個納稅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每月可以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再扣除三險一金、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等現有的扣除項目,還可以扣除此次新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不考慮我們此前的現有的扣除項目和這次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僅考慮一項,即基本減除費用來計算,按照現行稅法,每個月需要交稅1870元,計算的公式,其實在座的記者可能都有所了解,即15000元的收入,扣除起征點3500塊錢,之后乘以適用的稅率,適用的稅率是25%,減去速算扣除數1005塊錢,最后他應交稅1870塊錢。這是現行稅法算出來。按照修改后的稅法計算,他只需要交稅790塊錢,計算公式是月收入15000塊錢扣除這次提高起征點5000塊錢,之后乘以對應的稅率10%,減去他的速算扣除數,即210塊錢,最后是790塊錢。現行稅法和修改后的稅法計算交稅比較以后,每月少交稅1080元,稅負減輕58%。如果再考慮其他扣除項目,以及這次新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那么他的稅負還會進一步減輕。
需要說明的是,5000元的標準不是固定不變的,今后還將結合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以及城鎮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從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的幾次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就能充分地說明這一點。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一共經歷了三次調整,第一次是在2005年,由每月的800塊錢提高到了每月的1600塊錢,第二次調整是2007年,由每月的1600塊錢提高到每月2000塊錢。第三次調整是在2011年,由每月的2000塊錢,提高到每月的3500塊錢,這次修法就是由每月的3500塊錢提高到了每月5000塊錢。這是央視記者提的第一個問題。我下面回答你提的第二個問題。
在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和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委員、專家和社會公眾都提出建議,對納稅人取得的稿酬等收入允許扣除相關成本費用,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采納了上述建議,平移了現行稅法規定,允許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類收入在扣除20%的費用后計算納稅,也就是說,按照原收入額打了個八折以后計算納稅。同時為鼓勵創作,稿酬所得在允許扣除20%費用的基礎上,進一步給予再減按70%計算的優惠,兩項因素疊加,稿酬收入實際上相當于按5.6折計算納稅。也就是說,我們有100元的稿酬收入,按照56元來計算納稅,這樣就大幅度地降低了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