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將設定額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
每經記者 李可愚 每經編輯 陳星
8月3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會議現場了解到,新個稅法對于現行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即起征點)、級距和支出抵稅的范圍,都作出了重大調整。
記者也留意到,根據此次通過的新個稅法有關條文顯示,個稅調整將分“兩步走。其中,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有關方面將如何把這項有利于民生的法律充分落實好?記者注意到,在8月31日下午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對此給出了詳細的解答。
10月1日后執行新起征點
在此次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剛剛通過的關于修改個稅法的決定,提出今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提高個稅起征點到5000元,目前只有30天了,時間這么緊,請問如何確保這項措施按時落實?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回應“從現在到10月1日,時間只差30天了,確實時間很緊,稅務機關將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她具體指出,相關措施包括一是抓緊制定相關配套征管操作辦法。二是抓緊做好信息系統升級準備工作。按照每月5000元費用扣除標準和新稅率表同步調整個人所得稅扣繳軟件。三是抓緊對稅務人員的培訓輔導,尤其是重點培訓辦稅服務廳和12366等一線窗口人員,及時準確為納稅人答疑解惑。四是優化資源配置,確保服務到位,征管到位。
劉麗堅同時也在發布會上向廣大財務工作者提了一個醒“借此機會,我還想提示大家,10月1日以后,發放工資的時候,各企業單位財務人員在扣繳個稅時一定要記住,別忘了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這樣可以讓我們的員工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專項附加扣除將設定額或限額標準
在此次通過的新個稅法的條文中,增加了不少專項扣除的項目。未來,諸如養老、住房、教育等支出應當如何抵扣稅收,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在發布會上,也有記者提問,有關方面將如何落實這些專項抵扣的措施。
對此,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解釋稱,修改后的稅法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根據稅法授權,國務院下一步將對扣除的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作出具體規定。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的嘗試,對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和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確保這一項政策平穩實施,我們將結合現有征管條件,對有關制度本著簡化手續、便于操作的原則來設計。
至于各項支出具體可以抵扣多少個稅,程麗華則指出“初步考慮對專項附加扣除設置一定限額或定額標準,既要保障納稅人方便納稅,相關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體現政策公平,能夠使廣大納稅人實實在在地享受到減稅的紅利。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在預繳環節提供給單位
在有關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討論中,有不少觀點指出,隨著多項所得被納入綜合征稅范圍,以及專項扣除項目的增加,傳統上以代扣代繳為主的個稅繳納方式將會發生明顯轉變,而這可能會增加納稅人的各方面成本,對此,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在此次發布會上指出,個稅改革中,要堅持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簡化操作。
劉麗堅強調,稅務總局將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操作辦法。在具體操作中,初步有以下幾點考慮。一是申報就能扣除。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就能享受扣除。申報時盡量減少資料報送、簡化辦稅流程,相關資料和憑證盡量不用報送到稅務機關。二是預繳就能享受。個人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大家在每個月的預繳環節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紅利。
三是未扣可以退稅。如果大家沒有將自己的相關信息告訴單位,預扣預繳環節沒有享受到或者沒有享受到位的,可以到第二年辦理匯算清繳的時候申請退稅,我們將為大家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稅服務。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這次個稅改革中,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