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治公安:陳鴻志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已有39人被批捕
早前報道有341處房產的涉黑首富被抓,一串公職人員逃跑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近日,山西長治警方宣布對呂梁柳林縣“涉黑首富”陳鴻志刑拘。
呂梁警方隨后通報稱,陳鴻志涉嫌有組織犯罪集團案件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十分巨大的涉黑案件。
隨后,長治警方繼續通緝該案在逃嫌疑人,包括當地村主任、村支書、派出所所長、刑警大隊教導員等人。這些人員的“公職”身份,也在柳林當地引起震動。
今天(30日),一名相關嫌疑人還登上了公安部發布的A級通緝令。陳富香,不但是此次通緝令10人中唯一一名女性,也是陳鴻志的姐姐,在通緝令中名列第二。而她的丈夫張澤平已經被抓,系柳林縣法院成家莊法庭庭長。
陳鴻志被捕后,涉案財物被扣押、查封、凍結。僅房產一項,辦案人員就在北京、太原等地發現341處,數量“大的驚人”。截至目前,涉案財物初步評估約78.4億元。
在陳鴻志的發家史中,一個群體是“他最大的仰仗”。據凌志集團的前員工曾介紹,集團共有員工約6000人,其中保安約300名,“最初主要由一群社會閑散人員組成,在煤礦利益爭奪中發揮作用。”
呂梁柳林縣“涉黑首富”陳鴻志刑拘
據央視網8月28日消息,近日,山西公安機關采取提級管轄、異地用警等方式,破獲了一個盤踞在山西省柳林縣多年的黑惡組織,鏟除了以陳鴻志為首,長期為害一方的社會毒瘤。陳鴻志到案后,專案組清繳了其名下的財物,正如看到陳鴻志老家的豪宅時一樣讓人觸目驚心,各種涉案財物也印證了陳鴻志暴力斂財的罪惡與貪婪。
(資料圖)
長治市刑警支隊案管大隊教導員周磊:這是長治市涉案財物放置中心,涉案一區,貴重財物保管區,714案件貴重物品都放在這里保管。
陳鴻志名下黃金總共20公斤,價值550余萬元
女警官:這放的是貴重物品,有手表、黃金。黃金總共有三十塊,二十公斤,價值550余萬元,還有我們手表12塊,價值也在800余萬元。
查獲的高檔手表
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的瓷器、掛件、字畫、石頭、玉器、名酒等物品,以及扣押的車輛。
長治市公安局局長喬亞民:陳鴻志這個人就是一切為了金錢,為了金錢不顧一切,打擊涉黑犯罪有一個“打傘斷血”這么一個要求。特別在斷血的問題上,我們在北京、太原等地幾百處房產這個量是大的驚人,超過人們想象。他的這個財富帝國都是受害人的血和淚為基礎的。
也有人被陳鴻志偽善的外衣迷惑,說他做慈善、捐小學、解決就業,做了不少好事,但這些金錢卻是建立在更多人的痛苦之上非法取得的。
長治市公安局局長喬亞民:以陳鴻志為首的這個犯罪集團,是一個具備了所有黑社會組織犯罪特征的,以公司型架構為載體的一個犯罪集團。這個犯罪集團主要的犯罪點就是,煤炭和相關的煤礦,就是煤炭行業。
據了解,截至目前,相關部門共扣押、查封、凍結涉案財物初步評估約78.4億元,其中包括房產341處252481.93㎡,估價50.1億元;凍結銀行賬戶133個,凍結資金共計6.3億元;凍結銀行股份3.6億元;查封土地16.25公頃,估價5.4億;扣押查封汽車估價13億。同時,在財務狀況審計中,初步認定該集團偷稅約1.9億元,應入未入賬收入6.25億元。
陳鴻志姐姐被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
另據澎湃新聞消息,8月30日,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10名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在逃人員,其中名列第二的陳富香是此次通緝令中唯一一名女性,她的另一個身份是山西呂梁柳林縣涉黑首富陳鴻志的姐姐。
今年7月24日,山西長治警方宣布對陳鴻志刑拘。呂梁警方隨后通報稱,陳鴻志涉嫌有組織犯罪集團案件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十分巨大的涉黑案件。
此后,偵辦該案的長治警方接連發布通告征集線索,追捕該案在逃嫌疑人。根據通報,該案嫌疑人包括當地村主任、村支書、派出所所長、刑警大隊教導員,以及陳鴻志控制的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凌志集團)高管等,其中多人陸續被抓,而涉案的陳富香一直在逃。
7月30日,長治警方發布通告,敦促陳富香盡快自首。通告披露,陳富香系柳林縣郵電局職工。而上述公安部通緝令則顯示,陳富香戶籍地在天津市河北區,現住地在柳林縣。
另據《中國新聞周刊》引用知情者的說法,陳富香是陳鴻志的姐姐,同樣涉該案的柳林縣法院干部張澤平,是陳鴻志的姐夫。柳林縣法院官網顯示,張澤平系該院成家莊法庭庭長,目前其已被抓。
另據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張澤平及陳富香兩個名字均出現在凌志集團高管名單中,分任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陳鴻志案涉及多個公職人員,在柳林當地引起震動。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一名知情人士稱,陳鴻志早年曾當過兵,從部隊回到家鄉的最初一段時間過得十分落魄,在洗浴中心當過擦鞋工,“1999年前后,他開了一家石料廠,后承包煤礦發了家”。
另據一名凌志集團前員工介紹,陳鴻志在柳林縣共有4個大型煤礦,數個洗煤廠,一個印刷廠,一家五星級酒店及一家商場,員工約有6000人,其中保安約有300名,“保安最初主要由一群社會閑散人員組成,在煤礦利益爭奪中發揮作用”。
上述前員工稱,陳鴻志對保安隊十分看重,保安隊也是他最大的仰仗,“如果有人打傷人進了監獄,工資照發,出獄后仍能回到凌志集團工作。一旦有‘緊急任務’,各礦上的保安會迅速集結,數百人一同出動,在柳林沒有不怕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