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消協就“虹鱒”首次表態:標準應聽取消費者意見
據法制網9月4日報道,針對近日“虹鱒被列入三文魚的團體標準”一事引起眾多網友質疑,中消協今天對此首次表態,團體標準應聽取消費者意見、接受消費者監督,不能讓團體標準成為企業共謀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工具。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的研制和發布主體是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13家企業,企業可能會基于自身立場來制定有利于它自身的規則、標準。
對此,中消協首次表態,團體標準應當充分接受社會的監督,尤其是消費者和消協組織的監督,聽取消費者和消協組織的意見,以保證標準的科學性、獨立性。
中消協表示,三文魚團體標準和消費者所要消費的商品密切相關,但這個團體標準在制定時沒有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在消費者提出大量質疑后,也沒有用制定規則標準的方式進行改進,這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一種漠視。
中消協建議有關主管部門能從促進團體標準規范發展的高度出發,加強引導和監督力度,不能讓團體標準成為企業共謀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工具。